惨案发生之时,是段政府处于“非常时期”。段政府既有内忧——颁布法令、人事任免均受到奉、冯两派的掣肘的内忧,又有外患——大沽口炮击事件。按逻辑分析,段祺瑞确实没有没有心力杀害和平情愿的学生,但是惨案已然发生,段必须承担一切后果。何况,在此之前杀害革命元勋张振武,废除《临时约法》等作为,根本是不把法制、共和、民主放在眼里。虽有“三造共和”之功,却无共和之意,究其根源,无非以共和来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望而已。
惨案发生后,北京各高校和大学校长、教授也纷纷谴责段祺瑞政府的暴行。时任北大校长的傅斯年在昆明见到对惨案负有直接责任的鹿钟麟。傅斯年第一句话就是:“从前我们是朋友,可是现在我们是仇敌。学生就像我的孩子,你杀害了他们,我还能沉默吗?”
1926年3月3日,北京各界人士、各社会团体、各学校学生齐聚北京大学大操场,为亡灵们举行万人公祭大会。北大代校长蒋梦麟在会上沉痛地说:“我任校长,使人家子弟,社会国家之人材,同学之朋友,如此牺牲,而又无法避免与挽救,此心诚不知如何悲痛。”他说到这里竟潸然涕下,引得“全场学生相向而泣,门外皆闻哭声”。
对于一个政府来说,一旦向徒手的青年学生与平民百姓开了枪,不仅践踏了为政之德的最低底线,也越过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界限。正如周作人在《为三月十八日国务院残杀事件忠告国民军书》中所言:屠杀学生和平民的政府,“同情、信用与期望之损失是无可估量,也无法挽救的”。
强大的民意压力也启动了半死的国会和司法机构。曾被讥为“花瓶”的国会破天荒地召集非常会议,通过了屠杀首犯“应听候国民处分”的决议;京师地方检察厅对惨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正式认定:“此次集会请愿宗旨尚属正当,又无不正侵害之行为,而卫队官兵遽行枪毙死伤多人,实有触犯刑律第311条之重大嫌疑。”迫使段祺瑞颁布“抚恤令”。
尽管如此,也没有最终保住民心尽失的军阀政权。在屠杀发生后不到1个月,1926年4月,段祺瑞执政府就在遍布全国上下的抗议声中倒台——执政府的国务院总理辞职。而国民党北伐之所以迅速成功,除了军事上获得苏联的大量支持之外,国民党相对于军阀政权在政治道义的优势,也是其取胜的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说,段祺瑞军阀政权的合法性资源,已经因“三一八惨案”而丧失殆尽。
当年的北洋政府是军阀政权,段祺瑞本人也是著名军阀,其执政时期的政治混乱颇受诟病。然而,执政段祺瑞在知道政府卫队打死徒手请愿的学生之后,随即赶到现场,面对死者长跪不起,之后又处罚了凶手,并从此终生食素,以示忏悔。
鲁迅先生又以极大的悲愤写下了《纪念刘和珍君》、《可惨与可笑》等文章,称颂中国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临难竟能如此从容”、“在弹雨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称刘和珍等烈士是“敢于直面惨澹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猛士,是“为中国而死的中国青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