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国的涅槃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第三章 毁灭太平的预言(11)
作者 : 徐旭




  黄巾之乱的意义,不仅在于其本身,更在于这次起义在历史上所掀起的滔天巨浪。

  中国历史的天空中,因此而增添了许多灿烂的星光。

  有那么一位大英雄,据说祖上很了不得,不过到他这一代,已经落魄得不行了。他爹死得早,虽说也曾举孝廉,做过官,不过只混到县令就去世了,没给他们孤儿寡母留下啥家产。

  他们母子只能靠“贩履织席”过日子——所以后世有些大不敬的家伙说他是个卖草鞋的,其实这不够准确,因为他还兼卖草席呢!那些空有“四世三公”的家世,却被人贬为“冢中枯骨”的家伙,对此应该汗颜了。

  他家东南篱上,有颗桑树高五丈余,远远望去,童童如车盖,据说是家出贵人之相。大英雄小时候,和其他小朋友胡闹,在树下做游戏,大言炎炎道:“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被他叔父听见了,吓一大跳——那可是皇帝的专车啊!免不了敲打他一下,警告道:“汝勿妄语,灭吾门也!”

  十五岁那年,他在同郡前辈卢植那里求学,有个同窗好友,叫做公孙瓒,出自辽东望族。他一生事业的起点,就是结识了这个同窗。然而这位大英雄,当时显然不是个读书的料,追求享乐,还颇有点玩物丧志——然而,年轻人,哪个没有荒唐过呢?

  他长得有点畸形,手长过膝盖,耳朵也大得离谱——据说眼睛能看到自己的耳朵——所以后来被人送了个绰号“大耳贼”。

  大耳贼年轻时,好结交豪杰,当地的恶少都愿意依附他,如嗓门奇大,一声喝断长坂桥下水的杀猪匠张飞。还有一些外地逃犯也跑去入伙,其中有一个山西人,后来混到汉寿亭侯。

  说实话,把历史的纪录读来,总让人疑心他们是在道上混——说得小,是提着菜刀收保护费的,说得大,就是土匪了。那时候,他们还不是那些照亮历史天空的璀璨恒星。

  这才是真实的而非演义的历史。

  中山大商人张世平、苏双经常来他家乡涿郡贩马,为了求个太平,免不得要给这些地头蛇点好处。大耳贼靠着这些好处费,居然纠合起一支小部队来。

  黄巾起事后,天下翕然,人们免不了要有个抉择,即便像大耳贼这样的小毛贼,面前也摆着三条路:

  第一条,继续当土匪,这是危险性小,但也非常没志向的抉择;

  第二条,跟随黄巾军一起造反;

  第三条,响应政府的号召,从军击贼。

  大耳贼虽然本身就有“贼”的嫌疑,但他向来自认为是汉朝宗室,自然不屑于参加黄巾,于是他就带着自己的小部队去投军讨“贼”,归在校尉邹靖麾下,算是临时工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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