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第二年四月的一个星期天,我到了福克斯福斯教堂。你问我上那儿干什么,你听我说。我当时是去拜访我的堂兄弟中姓杰克逊的一支,我们去了他们的教堂。我在这教堂里祈祷,周围的会众全都素不相识。我把额头抵在前排座位的靠背顶上,眼睛睁着——没有到处偷看,你要知道,就是睁着。这时一阵颤栗刷地传遍了全身,我从眼角看到了什么东西。我一点一点朝左看。猜我看到了什么?在那儿的椅背上,离我的眼睛六英寸远的地方,是那只拇指。”
“什么拇指?”弗·洁丝敏问。
“你听我说,”贝丽尼斯说,“要明白这一点,你得知道,鲁迪·弗里曼身上只有一小点不好看的地方,其他每一处都好看又漂亮,要多好有多好,只除了他的右手拇指。因为被铰链压过,这只拇指看上去好像被捣烂嚼碎了,不好看。明白了?”
“你是说你在祈祷时突然间看到了鲁迪的大拇指?”
“我是说我看到了那只拇指。我跪着,一阵战栗从头顶传到脚跟。我跪在那里一个劲儿瞪着这只拇指,在我移动视线,弄清是谁的拇指之前,我开始热切地祈祷。我大声地念出来:上帝,显灵吧!上帝,显灵吧!”
“他有吗?”弗·洁丝敏问,“显灵了?”
贝丽尼斯扭过身去,发出像是啐了一口的声音。“显灵,狗屁!”她说,“你知道那是谁的拇指吗?”
“谁的?”
“那个杰米·比欧,”贝丽尼斯说,“那个老混账杰米·比欧。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所以你和他结婚了?”弗·洁丝敏问,因为杰米·比欧是那个糟糕的老酒鬼的名字,也就是那位第二任丈夫,“因为他有一只和鲁迪一样的烂拇指?”
“老天知道,”贝丽尼斯说,“我不知道。因为那只手指,我被他吸引住了。然后一步一步地陷了进去,没等我明白过来,就已经跟他结婚了。”
“嗯,我觉得很傻,”弗·洁丝敏说,“因为一只拇指嫁给他。”
“我也觉得,”贝丽尼斯说,“我不想和你争论。我只是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而同样的事又在亨利·约翰逊身上重演了。”
亨利·约翰逊是第三位丈夫,为贝丽尼斯发狂的那一位。婚后的头三个星期他并无不妥,但后来他就疯了,他疯得那么厉害,最终她不得不离开他。
“你是坐在这儿告诉我,亨利·约翰逊也有一只那样的烂拇指?”
“不是,”贝丽尼斯说,“这一次不是拇指,是外套。”
弗·洁丝敏和约翰·亨利面面相觑,因为这话似乎有点莫名其妙。但贝丽尼斯的黑眼睛清醒而肯定,她明确地朝他们点点头。
“要明白这一点,你得知道鲁迪死后发生了什么事。他有一份保险能付二百五十美元,我不想细说整个经过,反正结果就是我被那些干保险的人骗了,少付了我五十美元。我得在两天内四处张罗,筹到这笔钱,才能应付葬礼,因为我不能寒寒酸酸地就把鲁迪给打发了。我当掉一切可以找到的东西,卖了我的外套,还有鲁迪的外套,卖给了前街的那家旧衣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