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洁丝敏想了想,然后回答:“我不确定。”
“呃,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他穿着粉色绸上衣四处招摇,一只手还叉着腰。这位莉莉·梅爱上了一个叫尊尼·琼斯的男人。男人,听到了吧。后来莉莉·梅变成了姑娘。他改变了天性和性别,成了个姑娘。”
“真的?”弗·洁丝敏问,“他真的变了?”
“真的,”贝丽尼斯说,“彻头彻尾。”
弗·洁丝敏挠挠耳背,说:“很奇怪,我想不出你是在说谁。我一直以为自己认识的人很多。”
“呃,你不是非得要认识莉莉·梅·詹金斯,不认识他你也照样活着。”
“不管怎样,我不相信你说的。”弗·洁丝敏说。
“呃,我不跟你吵,”贝丽尼斯说,“我们在说什么来着?”
“怪人怪事。”
“哦,对。”
他们停了一会儿没说话,继续吃饭。弗·洁丝敏胳膊肘支在桌上,光脚的后跟踩住椅子的横档。她和贝丽尼斯相向而坐,约翰·亨利面朝窗户。“蹦高约翰”是弗·洁丝敏最热爱的食物。她总是警告他们,当她被装进棺材的时候,记得用一盘豌豆饭在她鼻子面前晃晃,以此确保没有弄错。因为只要她还剩一口气,都会坐起来吃。但如果她闻到“蹦高约翰”的味道,却无动于衷,那他们只管动手钉住棺盖,她一定是死透了。贝丽尼斯挑选给自己做死亡测试的是油炸淡水鳟鱼,约翰·亨利是奶油蛋白软糖。但尽管弗·洁丝敏最喜欢“蹦高约翰”,另外两人也蛮欣赏,这一餐他们三人大快朵颐:熏猪肘,蹦高约翰,玉米饼,烤红薯和酪乳。他们一边吃一边继续聊天。
“没错,我刚刚说了,”贝丽尼斯说,“我这辈子见的怪事有好多。但有一件,我既不知道,也没听人讲过。没有,先生,从来没有。”
贝丽尼斯不说了,坐在那儿摇头,等着他们追问。但弗·洁丝敏不说话。是约翰·亨利从盘子上抬起好奇的小脸,问:“是什么,贝丽尼斯?”
“没有,”贝丽尼斯说,“我一生从没听说过,有人会爱上一个婚礼。我知道的怪事多了,但只有这个闻所未闻。”
弗·洁丝敏嘟囔了一句什么。
“所以我想了又想,得出一个结论。”
“怎么弄的?”约翰·亨利突然问道,“那男孩怎么变成女孩子的?”
贝丽尼斯瞧了他一眼,拉了拉他脖子上围的餐巾。“那只是一件怪事儿,乖乖。我不知道。”
“别听她的。”弗·洁丝敏说。
“所以我在心里想了又想,得出一个结论。你该考虑的是找个小情郎。”
“什么?”弗·洁丝敏问。
“你听到了,”贝丽尼斯说,“小情郎。一个追求你的可爱的白人小男孩。”
弗·洁丝敏放下叉子,把头扭向一边。“我不想要什么情郎,要来做什么呢?”
“做什么,你这傻瓜?”贝丽尼斯问,“嘿,让他请你看电影,这就是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