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里,拜托你告诉我好吗?”贝丽尼斯说,“回答你一进来我就问的问题。整个上午你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与弗·洁丝敏所料不差分毫,贝丽尼斯就是这样拒绝理解。而且,既然这事更关乎感受,而非言辞或具体的事,因此她发现也无从解释。当她讲到联系,贝丽尼斯浑然不解地瞪了她半天——她接着讲到蓝月亮和那许多人,贝丽尼斯宽扁的鼻子张得更宽,大摇其头。弗·洁丝敏没提那个士兵,虽然几次话到口边,都有所警觉而住了口。
当她说完后,贝丽尼斯说:
“弗兰淇,我真心地相信你已经疯了。在镇里到处跑,跟完全陌生的人讲你那鬼话。你心里清楚得很,这样发痴傻透了。”
“你等着瞧,”弗·洁丝敏说,“他们会带上我。”
“如果他们不呢?”
弗·洁丝敏拿起装有银色皮鞋的鞋盒,和包扎好的装礼服的盒子。“这些是我参加婚礼穿的,晚些再给你看。”
“如果他们不呢?”
弗·洁丝敏本来已经抬脚上了梯楼,听到这话停下来,转身对着厨房。房间一片寂静。
“如果他们不带我,我就自杀。”她说,“不过他们会的。”
“怎么自杀?”贝丽尼斯问。
“我会用枪打自己的太阳穴。”
“哪来的枪?”
“枪在爸爸五斗橱右边的抽屉里,藏在手帕底下,和妈妈的照片放在一起!”
贝丽尼斯有一会儿没做声,脸上的神情让人琢磨不透。“亚当斯先生说过的,你知道乱动那把枪会怎样。现在上楼去吧,饭很快就好。”
饭开得很晚,这将是他们三人一起在厨房桌边吃的最后一餐。每逢周六,开饭时间便不固定。今天他们四点才吃,此时八月的太阳已经斜照,过气的光芒长长地越过院子。下午的这个时候,道道阳光落向后院,似乎形成了一间以光束为栅的明亮而奇异的牢房。两棵绿油油的无花果树亭亭如盖,葡萄架迎着阳光,投下浓阴。午后的太阳未能将斜晖送进屋子的后窗,所以,厨房里阴阴的。他们三个四点开始吃饭,一直吃到黄昏,这餐有跟筒骨一起煮的“蹦高约翰”一种用豆子、火腿和米饭一起煮的食物。——译注。吃的时候,他们聊起了爱情。这是弗·洁丝敏长大至今从未谈过的话题。首先,她从不相信爱情,她的剧本也一向对它敬而远之。但这个下午,当贝丽尼斯开始说起,弗·洁丝敏没有塞住两边耳朵,而是一边安静地吃豌豆和米饭,喝炖菜汤,一边听着。
“我听说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贝丽尼斯说,“我认识一些男人,爱上的女孩那么丑,让你怀疑他们的眼睛是不是有毛病。还有一些婚礼,要多古怪有多古怪。我曾经认识一个小伙子,整张脸都被烧坏了,所以——”
“是谁?”约翰·亨利问。
贝丽尼斯咽下一块玉米饼,用手背擦擦嘴。“我认识一些女人,爱上了名副其实的撒旦,当他们开豁的蹄子迈进自己的门槛时,她们还要感谢上帝。我认识一些男孩,心血来潮爱上别的男孩。你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