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血液里有强烈的钟表匠人的遗传。老弗兰淇向来喜欢坐在她父亲的工作台前。她会戴上父亲的眼镜,上面架着放大镜,蹙着眉头忙活着,将东西往煤油里浸。车床她也去摆弄一番。有时候,道上的三两闲人会聚在一起,从街上朝她看。她想象着他们会说:“弗兰淇·亚当斯替她父亲干活,一星期挣十五元。她修店里最棘手的表,还和她父亲一起去世界林业人员协会俱乐部,瞧瞧吧,她给家里争了光,还是全镇的骄傲。”她一边眉头紧皱对着手表大做忙碌状,一边这样想象他们的对话。但今天她看着摊开在吸墨纸上的手表,没有去戴放大镜。关于查尔斯大叔的死,她有必要再说些什么。
等父亲从帘后出来,她说:“查尔斯大叔一度是个重量级人物,这将是全县的损失。”
这话看起来没能引起父亲的注意。“你最好回家去,贝丽尼斯一直在打电话找你。”
“记住你说过我可以买一条礼服裙,还有袜子和鞋。”
“到麦杜格店里去记账。”
“真不明白为什么只因为麦杜格是本地的商店,我们就得总上那儿买东西,”她出门时嘴里嘀咕,“我要去的地方,有好多商店,都比麦杜格大一百倍。”
第一浸礼会教堂塔楼上的钟敲响了十二下,工厂的汽笛尖声鸣叫。街道静悄悄的,让人昏昏欲睡,就连那些在路边朝着街中央的草坪隔离带打斜停靠的车辆,也仿佛不胜劳累而睡着了。午间零星的几个路人,都紧贴着遮阳篷下收缩的阴凉行走。烈日晒得天空失色,强光下砖墙的商铺看起来干枯发黑。有一栋建筑的顶部飞檐悬垂,远远望去,仿佛是一栋砖房赫然正在融化。在这正午的沉寂之中,她又听到了耍猴人的手风琴。这声音永远吸引着她的脚步,她不由自主朝它走去。这一次她会找到他们,跟他们说再见。
弗·洁丝敏沿路急赶,眼前浮现出他们的模样——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记得自己。老弗兰淇一向很喜爱那猴儿和耍猴人。他们彼此相像——都有一副赔小心的、探问似的表情,像是每时每刻都在担心出什么差错。事实上,那猴子倒真是几乎没有不犯错的时候。它跟着手风琴的伴奏跳完舞后,原本应该摘下可爱的小帽子,转着圈儿伸向观众。但它常常把事情搞砸,对着耍猴人而不是观众,又鞠躬又伸帽。耍猴人先是恳求,最后就发了脾气,吱吱喳喳地责备起来。等他做出要掌掴猴儿的模样时,小猴子会吓得缩成一团,和他一起吱喳乱叫——他们面面相觑,带着一模一样惊慌愠怒的表情,皱巴巴的脸孔让人可怜。着了迷的老弗兰淇长时间地观看表演,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到处走,脸上也开始染上了一副同样的神情。现在弗·洁丝敏热切地想看到他们。
手风琴嘶哑的乐声近在耳旁,虽然主街上没他们的身影,但也许再往前,下个街区的拐角处就是。弗·洁丝敏向他们赶去。快到街口时,传来另外一些声音,让她非常好奇地停下来细听。手风琴的音乐声中传来一个男人的争吵,和耍猴人的尖声呼喝。她还听到猴子也在尖叫。然后手风琴戛然停止,那两个声音都变得更高、更狂暴。弗·洁丝敏已经来到路口,这是西尔斯—罗伯克商店的转角。她慢慢走过商店,一转弯,看到了那奇怪的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