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说最后一次,”贝丽尼斯说,“你哥哥和新娘子今天上午很晚才到,你和约翰·亨利从后院冲进来看他们。转眼间我就看到你穿过厨房冲回你的房间。然后你又穿着那件欧根纱的裙子下来了,嘴上的唇膏一寸厚,从左耳抹到右耳。再后来你们就只是在客厅里闲坐着。天很热,贾维斯给亚当斯先生带了一瓶威士忌,他们喝酒,你和约翰·亨利喝柠檬水。吃完饭你哥哥和新娘赶三点的火车回了冬山。婚礼将在这个星期天举行。就是这样,现在你满意了?”
“真让我失望,他们不能待久一点——至少过一晚也好。贾维斯离家这么久了。但我猜他们俩想尽可能久地在一起。贾维斯说他在冬山还有些部队的手续要办。”她深吸一口气,“不知道婚礼之后他们去哪里呢。”
“度蜜月。你哥哥会有几天假。”
“不知道他们会去哪里度蜜月。”
“呃,我只知道我不知道。”
“仔细告诉我,”弗兰淇又说道,“他们看起来到底怎么样?”
“看起来?”贝丽尼斯说,“嗯,跟正常人没啥两样。你哥哥是个一头金发、蛮帅气的白人小伙。那姑娘褐色头发,小巧好看,他们凑到一块儿,是一对儿很漂亮的白人小两口。你看见的,傻子。”
弗兰淇闭上眼睛,虽然看不到他们两人的模样,但却感觉得到他们正离自己远去。她能感觉到他们两个人一起在火车上,不停地向前,离她越来越远。他们是他们,他们正离开她;而她是她,留在原地独自坐在厨房的桌边。但她的一部分已与他们同行,她感觉到这部分自己正脱身而去,远走高飞。渐行渐远,以至于她心中的烦恶久久不散;越去越远,留在厨房里的弗兰淇不过是落在桌边的一具老旧躯壳。
“真古怪。”她说。
她弯腰俯向自己的脚,脸上什么东西湿湿的,既像眼泪又像汗珠。她吸吸鼻子,开始剔脚上的刺。
“你一点都不疼吗?”贝丽尼斯问。
弗兰淇摇摇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说:“你有没有试过,有些人你见过之后回想起来只剩一种感觉,而不是模样?”
“你是啥意思?”
“我是说,”弗兰淇说得很慢,“没错,我看见了他们,嘉尼丝穿着一条绿裙子,一双很美的绿色高跟鞋。她的头发向上梳成一个髻,深颜色的头发,一小缕碎发散在外面。贾维斯和她一起坐在沙发上。他穿着棕色的军服,被太阳晒黑了,特别清爽。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然而就好像我想将他们看个完整,却不能够。我的脑子总是来不及,不能一下子把这一切全装进去。然后他们就离开了。这回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你会弄伤自己的,”贝丽尼斯说,“用根针挑就行了。”
“我一点都不在乎我的老脚丫。”弗兰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