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高逾八英尺,晃荡着一双巨灵掌,下颚松垂。超级肥婆坐在一张椅子里,身上的肥肉就像洒了粉的生面团,她还一直用手又拍又弄——隔壁是穿着花哨晚礼服的矮侏儒,踩着碎步扭扭捏捏地走。黑野人来自一个蛮荒的岛屿,他蹲在帐中,身边堆着积满灰尘的骨头,以及棕榈叶子。他还活吃老鼠。谁有不大不小的老鼠,展会就允许他免费参观野人的表演。所以孩子们随身带着老鼠,用结实的麻袋和鞋盒装着。黑野人把老鼠的头在他弯着的膝盖上一磕,然后撕开毛皮,嘎吱作响地狼吞虎咽,眼里闪着贪婪的光。有人说他不是真正的黑野人,不过是塞尔马的一个黑人疯子。不管怎样,弗兰淇不喜欢多看他。她挤过人群,去参观针头人,约翰·亨利整个下午都站在这儿。小针头人上蹿下跳,叽叽嘎嘎傻笑,向周围的人群说着粗话,缩了水的头大不过一只橙子,剃得溜光,只在头顶留下一绺头发,用粉色蝴蝶结扎住。最后一间永远人头涌动,这儿展出的是半男半女,一个阴阳人,也是科学上的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合而成——左边是男,右边是女。左边穿着半面豹皮纹衣服,右边是乳罩和亮闪闪的裙子。左边脸长着黑胡须,右边脸则白花花地涂着脂粉。两只眼睛同样地怪异。弗兰淇逛遍了整个大帐,每个隔间都看过。所有的怪物都让她感到可怕,因为她觉得他们都在向她偷偷张望,试图用眼神与她交流,仿佛在说:我们认识你。她很怕他们长长的怪眼,整整一年都忘不掉他们,直到今天。
“我不知道他们结过婚,或者参加过婚礼没有,”她说,“那些怪物。”
“你说什么怪物?”贝丽尼斯问。
“博览会上的,”弗兰淇说,“去年十月我们看的那些。”
“哦,那些家伙。”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赚很多钱。”她说。
贝丽尼斯回答说:“我怎么知道?”
约翰·亨利撩起假想中的裙子,同时伸出一根手指点在自己大头的头顶,学针头人的样子绕着桌子又跳又舞。
他说:“她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姑娘,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东西。你呢,弗兰淇?”
“不,”她说,“我不觉得她有趣。”
“我也不觉得。”贝丽尼斯说。
“哼!”约翰·亨利争辩道,“她就是有趣。”
“如果想听我的实话,”贝丽尼斯说,“展会里面那群家伙只会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个个都算上。”
弗兰淇在镜子里望着贝丽尼斯,终于嗫嚅地问:“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
“你?”贝丽尼斯问。
“你觉得我会长成一个怪物吗?”弗兰淇低声问道。
“你?”贝丽尼斯又问一次,“怎么会,当然不会,我相信上帝。”
弗兰淇好受了些。她侧过脸看看镜中的自己。时钟缓缓敲响六下,她说:“那,你觉得我会长得好看吗?”
“有可能。如果你把脚上的硬茧锉掉一两寸的话。”
弗兰淇左脚站立,慢慢在地上蹭右脚的前脚掌,她感到皮下扎进了一根刺。“说正经的。”她说。
“我想等你胖一点儿就会很棒。你还得听话学乖。”
“可是在星期天之前,”弗兰淇说,“我就想把自己弄好一点,出席婚礼。”
“想改变就要整洁。把胳膊肘搓干净,好好收拾打扮一番,就会蛮好的。”
弗兰淇最后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转过身来。她想着哥哥和新娘,胸中兀自发紧,化解不开。
“我不知道怎么办好,能死掉就好了。”
“啊,那就死吧!”贝丽尼斯说。
“死吧。”约翰·亨利细声细气跟了一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