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晚上约翰·亨利拎着一只周末旅行袋来到后门。他穿着一套白色的表演服,鞋袜整齐,腰带上扣着一把匕首。约翰·亨利见过雪。他虽然只有六岁,但去年冬天到过伯明翰,在那儿看到了雪。弗兰淇还从来没有看见过。
“袋子给我,”弗兰淇说,“你可以先做一个小人饼。”
“好。”
约翰·亨利没有把玩面团。他煞有介事地做着饼人,时不时地停一停,用小手扶扶眼镜,仔细打量自己的作品,就像一个小小钟表匠。为操作方便,他拉了一张椅子,跪在上面刚好够高。贝丽尼斯给他一些葡萄干,换了任何其他的孩子,准会黏得到处都是,但他只用两颗来做眼睛,但马上就发现太大了——于是他细细地将一粒葡萄干分作两只眼睛,再弄出两小点算是鼻子,然后还有一张咧开的葡萄干嘴巴。完工后,他在短裤的后屁股上擦擦双手。眼前摆着一个人形的糕饼,有叉开的手指,顶着帽子,甚至还拿着手杖。约翰·亨利做得十分卖力,面团变得脏兮兮、湿答答的。不过那是一个很棒的饼人,而且,事实上,它让弗兰淇想到约翰·亨利自己。
“我还是先陪你玩儿吧。”她说。
他们在厨房和贝丽尼斯一块儿吃晚餐,因为父亲来电话,说是要在他的珠宝店里工作到晚些时候。贝丽尼斯把饼人从烤炉里拿出来,他们看到它与其他孩子做的饼人一般无二——胀得那么厉害,约翰·亨利的劳作全然走了形,手指粘在一块,手杖成了尾巴一样的东西。但约翰·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瞧了瞧,用餐巾擦两下,便开始在它的左脚上涂抹黄油。
这是一个炎热黑暗的八月夜晚。餐厅里的收音机几个台搅在一起:战争新闻夹杂着含混的广告,隐约传出一支轻音乐队的有气无力的曲子。收音机开了整个夏天,最终他们已经充耳不闻。有时候声音太大,吵得他们快聋了,弗兰淇就会关小一点。其他时间,收音机里音乐和人语彼此往来缠绕,到八月时节他们就不再理睬它了。
“你想做什么?”弗兰淇问,“要不要我读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儿别的?”
“我想干点儿别的。”他说。
“什么?”
“我们出去玩儿吧。”
“我不想。”弗兰淇说。
“今晚好多人会在外面玩。”
“你有耳朵,”弗兰淇说,“听到我说什么了。”
约翰·亨利直着他的大膝盖站在那儿,然后说:“我想我还是回家吧。”
“你还没过夜呢!你可不能这样吃完饭就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