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格努力回忆认识伙伴以前的岁月。他努力对自己描述年轻时发生的某些事。可所有这些他努力回想起的东西显得那么不真实。
他想起一件特别的事,但它对他一点不重要。辛格追忆到,尽管他还是婴儿时就聋了,但他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哑巴。很小的时候他成了孤儿,被送进聋哑儿收养院。他学会了手语和阅读。九岁以前他就能打美国式的单手手语,也能打欧洲式的双手手语。他学会了唇读。随后他被教会了说话。
在学校大家都觉得他很聪明。他的功课学得比别的同学都快。但他从不习惯于用嘴说话。这对他不太自然,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在嘴里像一条大鲸鱼。从对方脸上空洞的表情,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像某种动物或者听起来很恶心。用嘴说话对他是件痛苦的事,他的双手却总能打出他想说的话。二十二岁时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部的小镇,马上就遇到了安东尼帕罗斯。从那以后,他再也没用嘴说过话,因为和伙伴在一起他不需要动嘴。
除了和安东尼帕罗斯在一起的十年,其他的都不像是真的。在迷迷糊糊的梦境中,他的伙伴栩栩如生。醒来后,一种孤独刺痛了他的心。偶尔,他会寄一箱子东西给安东尼帕罗斯,但从没回音。几个月就在如此的空虚和迷茫中过去了。
春天来了,辛格变了。他无法入睡,身体异常焦躁不安。到了晚上,他在屋子里机械地打转,无法将陌生的情绪发泄掉。只有黎明前的几个小时,他才能稍稍休息一会儿——昏沉地陷入沉睡之中,直到早晨的阳光像一把短刀,突然刺破他的眼皮。
他开始在镇上四处晃悠,消磨掉夜晚。他再也不能忍受安东尼帕罗斯住过的屋子,就去离镇中心不远的一幢破破烂烂的公寓另租了房间。
他每天都在两条马路外的一个餐馆吃饭。餐馆在长长的主街的尽头,名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快速地扫了一眼菜单,写了一张便条交给老板:
早餐我要一个鸡蛋、吐司和咖啡——$015
中餐我要汤(随便)、夹肉三明治和牛奶——$025
晚餐给我上三种蔬菜(随便,除了卷心菜)、鱼或肉、一杯啤酒——$035
谢谢。
咖啡馆的老板看了便条,向他投去警觉和世故的目光。他是个硬邦邦的男人,中等身高,络腮胡又深又重,脸的下半部看起来像铁做的。他通常站在收银台的角落里,双臂交叉在胸前,静静地观察周围的一切。辛格对他的脸渐渐熟悉起来,因为他一天三餐都待在这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