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姆细细嚼着虾肉,斜着眼睛看他。我和加贝也非常奇怪,真不知这个外国人何出此言。
“我马上就要毕业了。父亲让我回家接替他的事业,你愿意跟我回我的国家吗?”这回,他把话明说了,淡蓝色的眼睛中饱含期待。
我惊喜交加。约翰逊求婚了!这真是多少中国女孩做梦也不敢梦想的美事。约翰逊年轻英俊,性情温和。就他国家而言,有能力在北京读语言的人,不是富翁便是贵族,甚至还有不少是王室。玫姆这回一定是撞上鸿运了!
玫姆依旧慢慢咀嚼着,脸上的表情纹丝不动:“亲爱的,你都不问我爱不爱你,就向我求婚?”
“我相信你爱我。”
“哦,这么自信?”
约翰逊耸耸肩,从书包里掏出一本花红柳绿的书《中国红遇上挪威蓝》,兴致勃勃地说:“这是我这些天读的一本书。作者和你一样,也是摩梭女孩,可她嫁了一个挪威外交官,又把他们的故事写了出来,现在他们全世界都有名了。”
“哼哼,又如何?”玫姆冷笑。
“我回到约旦也是要当外交官的。我们结婚后,我工作,你写书,写我们传奇生活、浪漫爱情——”
“还写我们如何上床、如何做爱、如何各自寻欢作乐?”
约翰逊的中国话说得再好,但毕竟长着一个外国脑袋,竟然一点也听不出此话的揶揄,反倒非常认真地说:“如果不牵涉到政治,隐私也是可以写的。尤其你是摩梭人,‘走婚’就是非常吸引人的话题。”
话音刚落,一杯啤酒劈头盖脸泼了过去,“放屁!”玫姆一拍桌子挺身而起。
“我——”约翰逊水淋淋地瞪大眼睛,呆若木鸡。
“管好你的嘴巴,要不然下次这杯子就砸你脑袋上!”玫姆说着,将手中的空杯子重重掷到地上,“乒乓乓”一阵脆响,一院子的人全吓了一大跳。担心出事,我和加贝赶紧又推又拽地把她拖了出去。
“玫姆,你太敏感,约翰逊肯定生气了。”坐在出租车上,我长吁短叹这桩被搅黄的姻缘。
“管他呢!我最恨有人拿摩梭人的风俗说事儿。不懂就不要歪曲!”她脸色青白,咬牙切齿,饱满的嘴唇被怒火充溢得几乎胀裂开来。
“哦?那么到底什么是‘走婚’?”看她怒容满面的样子,我突然对他们的风俗产生莫大兴趣。
玫姆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冰水,捂住胸口沉默良久,半晌,尽量平静地解释:“‘走婚’不是你们想像的那种滥交、放纵。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自由与爱情,相爱便结合,不爱便分开,没有什么政策文件、道德伦理的约束,行由心定。这样的爱情,在我们族人的眼中,是最神圣纯粹的,也是最受尊重的,所以它才能流传至今。”
我恍然大悟。原来看似轻浮的“走婚“竟然在女儿国中有如此圣洁的定义。想到每个人提起“走婚”那一脸暧昧的笑意,我长叹口气:“女儿国太封闭了,再神圣又如何?空谷幽兰,有谁能够理解呢?”
“有,当然有!”
“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