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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加贝获得了一些面试机会。但都是一些非常小的广告公司,有的刚刚成立,办公家具还没有买;还有的,干脆就在地下室办公。
至于我,则一直杳无回音。加贝与思嘉都劝我放低标准,不如先从国内普通企业做起,积攒几年工作经验后,再寻找进入外企的机会。但我认为,起步是决定命运的关键。于是仍然坚守原则不放松,并报名参加剑桥商务英语与国家英语六级的考试。兆龙饭店的那个男人提醒得对:一方面有缺憾只能通过另一方面来弥补。人只有“谋事”之后,天才会助你。
就这样,白天,我们依然四处参加招聘会、投简历;晚上便来“心湖”。加贝唱歌,我在昏暗的灯光下学英语。
第一次看我捧着商务英语学习,玫姆哈哈大笑。当我告诉她缘由后,她笑得更欢了。她说:“亲爱的,两张破证儿有这么重要吗?买假的不就成了吗?”
“假的?”
“现在连处女膜都是造假的,这世上还有多少真东西?”
“被发现怎么办?风险太大了。”
“哈哈哈,害怕风险就别飞那么高。人生就是赌博,我们全是赌徒。”
我摇摇头。其实我不是害怕,而是不屑那样的风险。
玫姆果然很讲信用,按天付报酬。来“心湖”的客人们品位不俗,他们喜欢听加贝唱老歌,也非常尊重他,从来不提无理要求。所以除了玫姆的一百元,每天晚上我们还能赚到不少小费。听说,后海不少酒吧歌手的小费需要与老板五五或三七分成,玫姆从来没有向我们提及此事,真是一位豁达的女子。
有一天夜里,玫姆有事外出了。加贝坐在吧台旁唱英文歌,我依旧躲在暗处学英语。听着熟悉的歌声,偶尔与灯光下唱歌的“王子”会心一笑,感觉真是幸福无边。快结束时,一群带着三分醉意的男女闯进来,拍着桌子要酒喝。酒刚端上,其中一个挺着圆滚滚的啤酒肚的男人突然站起来冲加贝嚷嚷:“唱歌的,你过来一下。”
加贝抱着吉他走过去。害怕出事,我也急忙跟上前。
“小伙子唱得真不错!”男人喷着满嘴的酒气,朝身边人指了一圈,“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那些人怪叫着拍起巴掌。
“我们点歌你唱,行不行?”
“对不起,我不见得什么歌都会唱。”加贝矜持地拒绝。
“肯定会唱,我们只点流行歌。”
“这——”加贝犹豫。我知道他骨子里的清高又发作了,他一定不愿意给这样的人唱歌。
“什么这这那那的!老子给钱,唱一首一百元,够了吧?”男人一手拎酒瓶一手拍胸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