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年六月至二十一年二月(1894年7月—1895年3月),中日经历了甲午战争。战争以清王朝的失败而告终——宗藩朝鲜沦于日本之手;北洋海军全军覆没;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了宝岛台湾;赔款两亿两白银,准许外国侵略者对华资本输出……甲午战争成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此,帝国主义列强俄、法、英、美、德诸国紧步日本后尘,纷纷向清廷提出领土要求,攫取在华利益,抢占租界,划分势力范围,掀起了一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
清王朝何以走到这一步?谁应承担甲午战败的责任?过去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人们往往考虑的是清朝上层统治集团的腐朽、妥协、投降和卖国,其代表人物下是李鸿章,上是慈禧。
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甲午战败的责任、特别是慈禧的责任呢?
甲午战争爆发之时,慈禧已归政五年,在颐和园颐养天年,准备她的六十大寿。按说战争胜负与她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人所共知,慈禧不但与这场战争有关,而且发挥了较大甚至极大的影响。
评说甲午战争中慈禧的作用,一般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安危与慈禧享乐的问题;一是和战问题。
在国家安危与慈禧享乐问题上,人们普遍以为,慈禧为了个人的享乐不顾国家安危。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慈禧竟然拿北洋海军的军费去修颐和园。康有为《康南海自编年谱》写道:“时西后以游乐为事,自光绪九年经营海军,筹款三千万,所购铁甲十余舰,至是尽提其款筑颐和园,穷极奢丽,而吏役辗转扣克,到工者实得其二成而已,于是光绪十三年后不复购铁舰矣。败于日本,实由于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