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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三次垂帘
失败的母亲 (3)
作者 : 张研




  同治与慈禧第二次公开对着干,是选后。同治十一年(1872年)二月,两宫皇太后主持为同治挑选后妃。经过反复筛选,只剩下了四位,刚好是一后一妃二嫔之数,关键是位次如何排。本来说好,主意由皇上自己拿,但十七岁的同治还是要听两位皇太后的意见,而两位皇太后的意见却不一致。慈禧中意员外郎凤秀的女儿富察氏。富察氏出身满洲正黄旗,端庄秀丽,更重要的是性格柔顺,小同治三岁。慈禧喜欢老实听话、低眉顺眼的儿媳,可减少婆媳间的矛盾和摩擦,在迎合自己心意、顺从自己指使的前提下,和和美美地过日子。慈安则中意清朝唯一的蒙古状元崇琦的长女阿鲁特氏。阿鲁特氏虽然相貌不很出众,还长同治两岁,但雍容端庄,气质高贵,娴熟诗书,德才兼备。俗话说,“娶妻娶德,娶妾娶色。”同治即将亲政,但他毕竟只有十七岁,需要一个稳重、有主见的贤内助统率六宫,如果比皇上还要年少柔弱,这一双孩子如何挑得起重担呢?还有一层,这阿鲁特氏是被赐死的郑亲王端华的外孙女。端华身后无子断了香火,况其获罪因肃顺而起,慈安总有怜悯、不忍之情。同治本人原没有什么定见。但他知道若要选色,皇帝定制六等妃嫔,将来还有的是机会,皇后则不同。亲政在即,届时自己一个人掌管天下,若娶个比自己还没主意的小媳妇,岂不还要为后宫多操一重心?他听说阿鲁特氏是个才女,长相二等,德性一等,隐隐有了一定的倾向。慈禧、慈安的做法也不同。习惯于事事做主、特别是为儿子做主的慈禧,自认自己是生母,给儿子挑媳妇是天经地义之事,自信自己完全是为儿子好、尽心尽意为儿子考虑,儿子没有理由不听自己的,她没有想过儿子的想法和感受,也没有想过要了解儿子的想法和感受。慈安则把儿子的想法放在了首位。她专门绕到同治的住所,问儿子的心意,和自己一样最好,不一样也别事到临头难为他。不料儿子的思路竟与自己不谋而合,欣慰之余,她感到儿子确实长大了。

  正式选定后妃之前,慈禧当着慈安的面,以不容争辩的教训口吻叮嘱同治:立后是大事,皇帝须好生考虑。这四位姑娘,凤秀的女儿是满八旗世家,当年乾隆爷孝贤后就是富察家的女儿。论家世、论人品都是没得挑的。崇琦的女儿相貌平常,大你二岁,且是蒙古八旗。自康熙爷到现在二百来年,皇后都出在满洲世家,这个例儿可不可以破,你可想好了。同治逆反之极,几乎立刻就作出了对着干的决定。慈安瞧了出来,知道大事不好。她了解慈禧,谁要负了慈禧,这辈子再甭想过好日子。慈禧必定会迁怒同治所选之皇后,后宫将永无宁日。
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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