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交近侍”19人:刘志选、梁梦环、倪文焕、田吉、刘诏、孙如洌、曹钦程、许志吉、薛贞、吴淳夫、李夔龙、田尔耕、许显纯等等。其中只有一位级别很低却能跻身此列的,就是那位提议要把魏忠贤与孔子并祀的监生陆万龄。依照诸衙门官吏与内官互相交结、泄露事情、夤缘作弊而扶同奏启者俱为谄附之例律,这些人被判以斩首,秋后处决。
“结交近侍次等”11人:魏广微、徐大化、周应秋、霍维华、张讷、阎鸣泰、李鲁生、杨维垣、潘汝桢、郭钦、李之才(孝陵太监)。依照交结近侍官员引名之例律,减等充军。
“逆孽军犯”35人:其中魏家占了8人。这些人都是武官和担任武官职务的太监。全部充军。
“谄附拥戴军犯”15人:全是内监,判处充军。
“结交近侍又次等”129人:像冯铨、顾秉谦、张瑞图、来宗道等等。此等人数最多,都依交接近侍官员引名之例律,减2等,坐徒3年,纳赎为民。
“结交近侍减等”(又称“末等”)44人:像黄立极、施凤来、杨景辰等。对这些人处罚最轻,仅依照考察不谨例,冠带闲住。人们往往不把此等与前述6等相提并论。
另有魏忠贤亲属及内官党附者50余人。
对《钦定逆案》到底如何看,历来说法不一。但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崇祯帝“除恶务尽”的杀手之着,英明之至。在具体操作上,则有不少分歧。有人说太过了,有人却说还有漏网之鱼。有人说某某不应入案,处罚也太重,有人却说不仅该入,而且等级还应提高,处罚更应加重。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其实,《钦定逆案》该不该这样去办,以及该不该在这种时候办,本身就成问题。对魏忠贤及其集团的清算无疑是肯定的,换了别人做皇帝也是如此。问题在于,这样大范围的清算是否适宜,朝廷能否承受得起文官集团这样的动荡和分裂。如果崇祯帝换一种做法,在把逆案迅速定下来的同时,不要过分兴刑狱,缩小打击面,以换取朝廷政治的安定团结,集中精力,上下一致,处理大事急事,结局可能会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