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东林党人是这样的糟糕,那么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可想而知。尤其是他们对“三案”(梃击、移宫、红丸)之处理,更是不能容忍。现在是到了拨乱反正的时候了。给事中杨所修、霍维华等人提出,应该把有关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的奏章,仿《明伦大典》编辑成书,颁示天下。于是由顾秉谦、黄立极、冯铨任总裁,施凤来、杨景辰、孟绍虞、曾楚卿任副总裁。至六月,终于编成《三朝要典》。天启帝还为此书撰写了《御制序文》(实由顾秉谦执笔),以示重视和支持。《要典》之中,编书者处处拼命诋毁东林党人,暴露宣扬东林党人的罪行。如对“梃击”案,编书者是这样评述的:
“王之寀竟然以此来开骨肉之争,诬陷皇祖(万历帝),有负先帝(泰昌帝),虽碎其骨也不足赎其罪!”
对“红丸”案,论述得则更精辟:
“孙慎行创‘不尝药’之说,妄说先帝(泰昌帝)驾崩是不得善终,另有隐情;又附‘不讨贼’之论,诬蔑皇上(天启帝)不得正其始,是罔上不道。”
对“移宫”案,则直论杨涟等人邀功:
“杨涟等人勾结王安,故意加重李选侍之罪,以邀拥戴之功。”
结果是王之寀、孙慎行、杨涟被论为“三案”罪魁祸首。此时,杨涟已死,王之寀则于次年被下诏狱处死,孙慎行被追论遣戍宁夏。当时正在重修《光宗实录》,凡事涉三案的,都必须根据《三朝要典》重新改动。实录实录,顾名思义就应据实而录,但事实上从来就做不到。《光宗实录》修成不久,魏忠贤上台就要重修。后来东林党人重新上台,便又再改,前后共修了三次。好在这也不是明末的独创,唐初李世民上台后就改过其父亲的实录,本朝成祖朱棣也改过《太祖实录》。改来改去,不外乎是把自己越改越好,把敌人越描越黑。历史总想做高高在上的公证人、审判员,但写历史的人又有几个能不食人间烟火呢?
天启六年(1626)二月,魏忠贤下令逮捕东林党人前左都御史高攀龙,吏部员外郎周顺昌,苏松巡抚周起元,谕德缪昌期,御史李应升、周宗建、黄尊素。这几位就是“东林后七君子”。
他们都是魏忠贤及其党羽恨之入骨之人。
高攀龙,是东林党魁,官至高位,在位时处处为难魏忠贤。魏氏手下干将崔呈秀曾吃过高氏大亏,对他最是痛恨,不杀不足以解心头之恨。周顺昌,也是令魏忠贤头痛的人物。有人认为杨涟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的奏疏,就是由他起草的。他赴湖广乡试时,又竟然在题目中提到赵高、仇士良,含沙射影,指桑骂槐。魏忠贤自然不悦。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高攀龙、赵南星被解职返乡时,这位周顺昌竟公然相送至郊外,还与他们执手叹息。魏忠贤已实在不能再容忍了。正巧周顺昌也提出休假回乡,魏便让一小宦官赶到内阁,带去一个口信,说:
“此人尚可留在这里送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