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进了诏狱,杨涟等六人的生死只能听天由命了。按制,诏狱由北镇抚司主管。在这里,审讯不受正常司法程序的制约,而只对皇帝负责。既然只有皇帝认为有罪的人才会入诏狱,那么这些人肯定就有弥天大罪,不审就可杀之。但为了印证皇帝的英明,一般还是要审一审,让这些人自己说出自己的罪行来,或许皇帝还会宽恕待人,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假如不识抬举,那么,诏狱也有办法对付。譬如说它除了枷和立枷之外,还有许多著名的刑具,常用的就有械、镣、棍、拶子、夹棍五种。另外,其刑罚也别出心裁,十分厉害,如“昼夜用刑”、“琵琶”、梃棍、烙铁、“一封书”、灌鼻、钉指之类。这些虽不是明代的专利,但也足以证明明代并不像后人所认为的那样已缺乏想象力。
正因为如此,明代被投进诏狱的人,几乎都是两种结果:低头认罪或自取灭亡。杨涟、左光斗等这6位东林党人,虽有铮铮铁骨,却也无第三条道路可供选择!
杨涟等进了诏狱,许显纯自然要重点“照顾”,不会心慈手软,但没想到这6位东林党人就是不招。据说左光斗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一条脱身之计。他对另外几位说:
“许显纯辈,要杀我们,办法不外两个:如我们不承认纳贿,则继续用酷刑,直到被折磨至死,此为一;或者乘夜深人静之际,悄悄派人进来把我们杀掉,此为二。但如果我们暂时承认受了贿,则按例应当移送到法司审讯,这样一来,我们或许还有见天之日,可以侥幸不死。”
其他的人听了,也觉得有理,竟先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们到这时候仍抱幻想,认为只要承认了罪行,或许皇帝(或魏忠贤)就会放他们一马,改由法司来审讯,说不定还能求得一条生路。他们就不想想,假如魏忠贤事事照章去办,他们怎么会进诏狱呢?
魏忠贤要的就是他们这样的认罪。不过,魏忠贤却不会放他们一马。因为他们既然承认受了熊廷弼的贿,那么,他们难道就不会受其他人的贿吗?!说不定还有更多的贿赂被隐瞒了。既然如此,就应该继续严加追比,尤其对这些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
严加追比就是继续拷打。魏忠贤令许显纯继续对他们用刑,及时汇报案情。此时,左光斗等人才知上当,大错特错了。至此年七月,左光斗、杨涟、魏大中就惨死狱中。杨涟死状最为惨烈,死时身上压着装满沙土的重囊,一根长长的铁钉穿耳而过。左光斗、魏大中死时也是体无完肤,面目全非。过了3天,狱中才报出死讯,3人的尸体已经腐烂,很难辨认出谁是谁了。至八月,袁化中、周朝瑞也在狱中毙命。最后只剩顾大章一人未死,但也并不是他有什么法术,而是因为诏狱的人怕六人全都打死,影响不好,才把他留下移给法司审讯定罪。没想到天启帝最后仍要把他移回诏狱再审。顾大章实在是怕再回那个地方,与其死在那里,还不如自行了断,于是便上吊自杀,求得解脱。
这6位在京师诏狱中受苦,他们的家人也在外面受尽折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