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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当孙子,去挣钱!(10)
作者 : 李哲




  赵雅那段时间一直陪着赵岚,孩子的名字也是赵雅给起的,她说不能让孩子姓郭,不能让一个自杀的右派压孩子一辈子。在北京住了几个月后,赵岚的心情大大缓和了。一天,赵雅陪着赵岚逛香山,赵岚问姐姐结婚这么久了,为什么不要孩子,赵雅就把赵毅生的情况说了。出乎赵雅的意料,赵岚竟主动提出来把自己的一个孩子寄养给姐姐,她的理由很简单,同时养两个孩子她没有那个能力,而且她觉得让姐姐领养,对孩子是个福气。

  赵雅说赵毅生这个人很要面子,他最害怕别人说他不会生孩子了,现在他们对外的口径就是一切为了工作,个人的私事暂不考虑,因为生孩子毕竟不是公事嘛。赵岚不明白姐姐这番话是什么意思,最终还是赵雅点破了题,她说,她要让外人认为,这个孩子是她自己生的。妹妹很理解姐姐,听从了姐姐的安排。

  赵雅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给外人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几个月后,赵毅生为赵雅请了产假,并把赵雅送回了娘家。孩子三岁后才从姥姥家回到赵毅生和赵雅的身边。一切天衣无缝。妹妹赵岚回到西安后重新换了个工作单位,姐妹俩几乎没有了联系。赵岚知道姐姐的苦衷,她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孩子,这是许多女人一生最大的愿望。为了姐姐的这个愿望,也为了让孩子过上正常孩子的生活,赵岚忍受了一个母亲所能忍受的极限。直到她去世前也没有再见小儿子一面,她患的同样是血癌,比姐姐赵雅早走了一年。

  所有这一切,赵英武都是从临终前父亲的嘴里听到的,父亲似乎很自责,他说这是他这一辈子做的一件最自私最无情的事了。他之所以要把事实真相告诉赵英武,是因为他希望在适当的时候,他们兄弟俩能够重逢。父亲还说,赵英武可以怨他,但必须记住自己的两个母亲,一个是亲生母亲,一个是把他当做亲生儿子的母亲,这是两个应该得到尊敬的伟大的母亲,她们承受的痛苦和折磨是没有人能够理解的。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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