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王朝衰败的12条法则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二部分 大汉
汉帝国与罗马帝国(6)
作者 : 梅朝荣




  司马光把后汉的历史分为四大段。第一段是光武帝、明帝和章帝时期,每一个人——“下至虎贲卫士”——都经明而行修。和帝、安帝和顺帝三朝则缺乏此等优良风气。所幸的是,最初三位皇帝的遗化对高级官员仍在起作用,因而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政治家。他们往往拼着性命来防止国家的垮台。如果顺帝能有好的继承人,汉王朝可能会再度兴盛,但很不幸,顺帝之后却是接着“桓灵之昏虐”的时期。这几名皇帝不仅坚持其先辈皇帝的愚蠢,而且他们更进一步残害忠良,以致朝廷污浊,仇恨滋生。在最后阶段,汉献帝成了“乘舆播越”的游荡者。

  现代史学家雷海宗也认为:“汉和帝以下百年间是汉室逐渐灭亡的时期,也是古代中国大崩溃的开始。”和帝以后,天子多年少,基本上不掌握实权。

  灵帝和桓帝两朝甚至成了政治最黑暗腐败的代名词。诸葛亮在《出师表》里云:“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汉灵帝则兴趣不在国家大事,所以大权旁落于外戚、宦官。灵帝另一昏聩之处在于卖官鬻爵。灵帝朝卖官明码实价、公开招标。巨鹿太守司马直刚上任,朝廷就伸手要钱。司马直是个清官,决定辞官。朝廷不准,司马直只好在上任的路上自杀,临终前写下一份遗书,痛斥朝廷卖官,实在是祸国殃民,是亡国的象征!司马直死后朝廷卖官变本加厉。曹操的父亲曹嵩官居太尉,都是花钱买的。

  ◆ 汉帝国抵抗外族入侵的能力——防御薄弱指数7′

  秦始皇没有解决的匈奴问题,到了汉朝,成为了入侵的常客。

  西汉前期,对匈奴实行羁縻政策,主要是汉匈“和亲”政策;可是这时的匈奴一再南侵,曾火烧汉朝的回中宫(在今陕西陇县),“烽火通于甘泉、长安。”迫使文、景二帝一面继续执行与匈奴“和亲”政策;一面储备军粮,增殖马匹,训练士卒,准备反击匈奴。汉武帝即位以后,开始对匈奴进行战争。从此,匈奴北徙漠北。汉自朔方,西至令居(今甘肃永登),以六十万吏卒屯田,加强防守。汉元帝以宫人王嫱(字昭君)嫁与呼韩邪单于,汉、匈从此友好相处。

  东汉,匈奴贵族为争夺单于继承权而分裂为南、北两大部,史称南匈奴和北匈奴。光武帝后期,北单于向汉求和亲,遭拒绝。明帝时,北匈奴又一再侵扰边郡,汉联合南匈奴及乌桓兵连续进击北匈奴。北匈奴一再被击败。

  ◆ 汉帝国抗击天灾人祸的能力——物资储备不足指数10′

  两汉的灭亡都与天灾人祸直接相关。

  西汉汉哀帝时,鲍宣曾上书说:“当今农民有七种损丧:水灾旱灾,一损丧;朝廷横征暴敛,二损丧;官吏假公济私,贪得无厌,三损丧;豪强大姓,兼并不止,四损丧;徭役繁多,农桑失时,五损丧;主管乡里的人鸣起鼓来,农民不分男女,都得抛弃作业,赶到路上去搜捕盗贼,六损丧;盗贼掠夺农民财物,七损丧。单是七种损丧还好,更有七条死路:官吏任意打死人,一死路;刑罚苛刻,二死路;冤狱陷害无罪人,三死路;盗贼横行,四死路;报怨寻仇,互相杀害,五死路;饥饿无救,六死路;时疫流行,七死路。”
武汉大学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