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王朝衰败的12条法则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部分 大 秦
秦始皇与奥古斯都·恺撒(7)
作者 : 梅朝荣




  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发生天灾人祸的岁月,盗贼才会猖獗。物价之暴涨,也反映了当时资源储备的匮乏。

  ◆ 秦帝国对宫廷后闱的控制能力——宫廷不稳定指数9′

  秦朝祚命虽短,却已大演宦官乱政的把戏。秦始皇性疑,猜忌朝廷的文武外官,总防着他们有外心;但却认为朝夕侍候在自己身边百依百顺、出身低下而又没有后代的宦官可靠。所以从秦朝开始,宦官就有了市场。秦始皇在位时,就很宠幸宦官赵高。秦始皇死后,赵高权倾朝野,指鹿为马。前文讲过,建设皇帝政治功劳最高的文官李斯和处于军事重要地位的武将蒙恬先后被赵高谗害,帝国文武两方并失依据,造成严重的内部衰乱。后来,赵高更是野心勃勃,极尽谗言,游说二世怠政,图谋有取而代之。陈胜吴广起义爆发后,赵高极力对二世瞒天过海,致使因为情报的堵塞,帝国失去了及时平乱的时机。当二世责难赵高,赵高指示亲信在望夷宫逼杀秦二世,又以继任的秦贵族子婴“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取消帝号。因此,有人认为:秦朝非亡于六国旧势力,也非亡于秦统治者自身,而是亡于后院起火。

  ◆ 秦帝国振衰起废的变革能力——应变力匮乏指数7′

  战国时代,各国在纷争中都注重变法图强,惟独商鞅变法取得了明显效果,帮助半蛮荒的秦国惊奇胜出,一统天下。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成也变法,败也变法。

  变法主张“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其一,强调“以法治国”;其二,“轻罪重刑”;其三,不赦不宥;其四,鼓励告奸;其五,实行连坐。这些主张在执行过程中,又被过分拉大。所谓“乱世用重典”,统一前期,这些严厉措施确实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利于巩固统治。但是,到了治世,民心思安,百业待兴,就应当采取积极政策,“广施仁政”,而不应当继续拿严刑酷法来约束天下。

  老子《道德经》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贾谊云:“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商鞅变法过分强调法刑法,秦帝国的社会问题反而更多,因为,一个社会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因此导致秦朝烙下了苛政的罪名。“主要的一点是,法治和政治修明不可分,一旦政府官员颟顸腐败,法律反而成为毒素,成为迫害善良守法人民的一种残酷工具,结果形成暴政,官逼民反。”(柏杨语)

  ◆ 秦帝国对地方的能力——中央权力分散指数7′
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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