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哼了一声,说:“你确实不怕死。”
原庆云丝毫不见有什么在意,只在那里肉麻当有趣地腻声说什么“亲亲宝贝,快给我换了干衣服,难受得紧!”一会又说要去解手。
我终于不胜其烦,把锦枫拍醒,说:“你,快把他穴道再点一遍,然后给他换衣服,带他去解手!”
锦枫被吵醒,很不高兴地怒目而视:“为什么要我去?”
“因为我在你睡觉时勉强支撑值夜来着,现在我要睡了。”
我打了个呵欠,倒在干草堆上,闭上眼睛,再不理会这两个活宝,迅速沉入梦乡。
再醒来已经睡了一天,天又黑了,锦枫也在睡,只是距离变得极近,这臭小子把一条腿压在我身上,手也巴着我,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容忍他一回。
一扭头看见原庆云黑得有点瑰丽的眼珠,想起每天醒来都见到的锦梓的眼眸,一时心中剧痛。
番外 原庆云的presentation
我姓包,名字叫纭,说实话,我很讨厌自己的名字。
庆云是我后来自己给自己起的字,也是我现在的化名,这个名字没什么意思,也是随手起的。
有很多人我都很讨厌,比如说绝大部分女人。从我有记忆开始,她们见了我只会发痴傻笑流哈喇子,还想动手动脚,捏捏我的脸什么的,真叫人烦。到我稍微大一点,女人们突然在我面前矜持起来,动不动就掩袖脸红之类的,再暗地里给我飞个媚眼,送个秋波。一个人天天看着这些,当然会腻味得不能再腻味。我最开始小时候还对女人的身体有点好奇,所以,当十三岁时我的丫环主动勾搭我时,我就有了第一次性经验。这种最早的青春期的沉迷持续了一年左右,等李尚书家二小姐的肚子据说被我弄大了,这个比我大四岁,主动叫丫鬟来给我送信夜半幽会的婆娘非要赖着嫁给我时,我对女人的厌恶到了顶点,从而使我走上了另一条路。
兰倌是我的第一个男人,那年我十四,他十七。
那天,一帮平时总跟我混在一起的纨绔子弟把他招来,找点乐子。
我当时也不是不诧异,在国安伯刘家的画舫上,一堆男人轮流玩他。他生得很美,干干净净,皮肤很白皙,大概是旦角的关系,很不像男人,看得出也不是第一回接这种生意,彼时小兰老板也算刚刚大红,堂会叫他的班子很多,想不到私下却要这样被狠命糟蹋。也难怪,这些权贵子弟哪个他也得罪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