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是在开始祈祷前在日记中记下几件发生过的事(“夏天来了。我希望永远都是夏天。苏来过了,我们骑着宝贝去河边。苏吹起了长笛。有萤火虫。”)和偶尔迸发的情感(“我爱他,真的”)。这是一本可以记五年的日记,在现存的四年日记里,她从未漏记过一天,倒是好几件显著的大事(伊芙安娜的婚礼,她外甥女的出生和别的戏剧性事件(她“和博比第一次发生的名副其实的吵架”,这一页上沾有泪痕。)促使她多占了未来记日记的地方。不同色彩的墨水用来区分年份:1956年是绿色的,1957年是红色的,1958年是淡紫色的,而现在1959年,她决定用高贵的蓝色。但是在每一页日记里,她都用自己的笔迹作了修饰,一会儿向右斜,一会儿向左倾,时而活泼,时而夸张,忽而松散,忽而紧凑,她仿佛在问“这是南希吗?是这一个,还是那一个?哪个才是我?”(有一次她的英语老师里格斯太太在发还的一篇作文里潦草地写下这样的评语:“写得好。但为什么用三种不同的字体写?”对此,南希的回答是:“我还没有成熟到只用一种字体的地步。”)不过近几个月来,她有所进步,她用显露出成熟的笔迹写日记:“乔利妮来过了,我教她如何做樱桃馅饼。和洛克希一起练习。博比过来了,我们一起看电视。十一点,他离开了。”
“就是这儿,就是这儿,肯定是这儿,有学校,有车库,现在我们往南拐。”迪克兴高采烈,口中念念有词,在佩里看来,迪克仿佛在信口胡说。他们离开公路,加速穿过荒凉的霍尔科姆,越过了圣达菲铁路。“银行,肯定是那家银行,现在往西拐,看见树了吗?就是这儿,肯定是这儿。”车前的大灯照亮了一条两边种着中国榆树的小路;一丛丛被风吹动的风滚草急速地从路边闪过。迪克关掉大灯,减速,停车,直到他的眼睛适应了月夜的环境,才继续悄悄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