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真正的“悲剧精神”是以崇高为基础的一种精神。无此基础,任何悲剧,只不过是悲剧,断无什么“悲剧精神”可言。在这个意义上,《哈姆莱特》、《奥赛罗》是悲剧,但只有《普罗米修斯》、《辛德勒的名单》和《九三年》、《双城记》、《钢琴家》、《美丽人生》等才有“悲剧精神”。
五、作家余华曾说过这样一番话:“对于我,写一个人的欲望远比写他或她的性格更重要,也更能引起我的兴趣。”——这是我所听到过的,关于在小说创作中如何塑造人物的特别经验性的见解。以此见解来重新诠释《巴黎圣母院》和《红与黑》,将无疑更加深我们对富娄洛和于连的认识。对全人类古今中外的文学现象作一番扫描,我们当会发现——余华的见解其实具有普遍性,乃是早在实践着的一种创作的方法。在中国作家中,余华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确乎在此点上达到了一种自觉。
六、但须切记——对于文学,文艺,没有哪一种方法是最好的。仅就创作的方法论而言,没有惟一。使《基督山伯爵》的人物立体的,不是别的,正是欲望。而使《悲惨世界》的人物成功的,则不完全是欲望——起初是欲望,后来是信仰。基督山伯爵是欲望的化身;冉· 阿让是信仰的化身,是米哀里主教的传人……
七、最主要的是,要理清一条中国现当代文学演变的线索,一旦陷入方法论的孰高孰低,不但是作茧自缚,而且是自以为是——等于糟蹋了一篇较有价值的论文前途……
总而言之,关于此篇论文,该点评的方面实在太多了。
故我不能一一写来,只有当面再讲……
该说说《寻找飞鱼》了。
我不能承认它是一篇小说——“小说无定法”这样一句话,是指创作小说的方法应不拘一格,好比鞋子应是多种多样的。但鞋子既为鞋子,必由基本前提组成,不去说。当然,它也不是散文、随笔、杂文,更不是诗。
那么它是一篇什么呢?
这里提出的问题,在喜欢写作的同学中是带有普遍性的,即——要表达什么?用什么体裁表达?
某些同学,往往忽略后者。而忽略意味着,不明白自己在“作”什么?创作者不明白此点,作品往往是“四不象”。其实郭郎此篇,是包含着某些小说之基本元素的:有人物;有一个人物寻找另一个人的情节;有寻找的原因。这些都很清晰。如果能使这些方面进一步呈现体裁的特征,则便是一篇小说了。而现在,它仅像小说的梗概。
当我如此评价它,郭郎或大不以为然,他的想法很可能是——难道我表达的还不够清楚吗?
而我的回答是——许多人都能将自己要表达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较出色地运用某种体裁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我们并不承认一切表达都是作品;我们只有在欣赏一个人对某种文学体裁特征的较充分的调动的同时,才承认某种表达是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