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回顾一下《圣经》来到我们手中的情形,就可以明白这点了。《旧约全书》原是用希伯来语和另一种塞姆语,即亚拉米亚语写成的,在公元前不久就翻译成了希腊文。希腊文译本称其为“The Septuagint”,这是由拉丁文的七十个字母组成,据说是由七十位学者共同智慧的结晶。那时,还没有拉丁文译本,公元四世纪末罗杰姆,翻译的“The Velgate”(普及版《圣经》)虽然做了很多修订,至今仍是天主教会公定的译本。17世纪之前,《圣经》的节选或完整的英译本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的威廉·廷代尔翻译的那本。廷代尔不仅是精通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杰出学者,而且是朴素的品位很高的英语作家,他的人格光辉至今仍在英文版《圣经》中的每一页闪耀,人们把他尊为英语散文之父。所以,无庸置疑,近代英语的一切重要的作品都受到了这个版本的《圣经》的影响,甚至那些看起来在风格语调和主旨上与它相去甚远的作品也不例外。
17世纪之初,《圣经》的官方译本是由詹姆士王钦定的。许多虔诚的英国人都相信,这一伟大的事业是在主的特别眷顾下促成的。许多极具牺牲精神的,最优秀的翻译家们在一起通力合作,他们几乎浏览了《圣经》早期的所有译本。这样,他们就掌握了大量的古代语言的资源,而且他们都通晓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语法和韵律。而这时他们也丰富了英语,并且做到了没有违背原来的结构和章节。
时机成熟了,这时的英语正处于发展的大好阶段,正适合翻译那些富有诗意,朗朗上口的文章。因为这是伟大的诗的时代,这是莎士比亚的时代,这时的散文既柔顺又庄重,既奔放又厚实,它还没有被18世纪的理性化理论所约束。在伊丽莎白和詹姆士的光辉时代,几乎所有的散文大家都是采取《圣经》式的英语来写作,或者,换种方式而言,《圣经》的翻译者们都是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来写的。
所以,如果说希伯来文、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圣经》有着英文版所没有的美或立体感,那么我们也可以骄傲地说,钦定的英文版《圣经》也有其特定的价值。实际上,精通古代和近代译本的几个实力雄厚的批评家们坦率地宣称:无论和那种译本相比,我们的译本都可以算得上是文学中的杰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