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是《圣经》的物理形态,一般来说,它不是被印刷得很大,大得不便携带,就是被印刷得很小,小得让人难以阅读。对于这个问题,牛津大学出版社用漂亮的印度纸印行的版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艾丽和斯波蒂伍德这个四卷的版本无论携带还是阅读都令人挺满意的。理查德·摩尔顿教授把他的《现代读者的圣经》分成了二十一卷,它也以一卷本的形式发行。理查德·摩尔顿教授在他的书中原来《圣经》的章节分类都打乱了,按照逻辑顺序重新组句排篇,这就打破了圣经散文的庄严。他的这种安排对那些虔诚的、思维传统的读者来说,无疑是惊世骇俗的,但是对当代的阅读者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不管《圣经》是以什么样的历史原因来安排书中章节的顺序,我们没有必要按照它这个顺序来读。不是每一章的内容都有同样的趣味,为了让那些沉闷的章节诸如烦琐的系谱和枯燥无味的僧侣律法一样破坏我们阅读的兴致,我们大可以略过这些章节,直接跳到壮丽的故事和诗篇中去。虽然,对虔诚的信徒来说,《圣经》中的每一页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普通的读者感兴趣的却是那些充满灵感的,幽默的对话和浪漫的情节。另一方面,人类历史中最重要的问题,以及人类本身的宗教说教往往是非常晦涩、沉闷而且深奥难懂的。
通常,导致这种晦涩是有原因的,首先一个可以归因于为了追求简洁。为了简短,往往把很多事情压缩在一个章节里。另外,也许作者认为在写作自己的东西的时候不说明资料来源更能显示其价值,可能也许是出于妒忌而不愿插入别人的话语。
一个惊人的例子就是《圣经》中往往会在一个简短的篇幅里讲述许多事情。在“创世纪”短短的四章中,就包含了创世、伊甸园、亚当、夏娃、该隐和亚伯的全部故事。而在比现代小说还要短的“创世纪”的其他部分,则涉及了诺亚和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约瑟和他的兄弟,以及许多其他人的生平故事。集宗教狂热和文艺巨匠于一体的托尔斯泰曾说,约瑟的故事是个完美的文学作品。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约瑟是个活生生的人物,是个血肉丰满的、敢于冒险的人。而他的祖先回溯到亚当,就有神话的色彩,变得神秘莫测了。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加在约瑟身上的故事也越多了,这就更让人怀疑这一人物的真实性了。比如诗人弥尔顿,就使“创世纪”以及“人类的堕落”中那些含糊不清的故事变得更丰富,更明晰起来。这并不是说,他的创作初衷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完整,而是在此之上增加了更富有诗意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