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三国古代关系史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第一章 古代东亚三国的早期交往
古代中国与朝鲜半岛(2)
作者 : 汪高鑫 程仁桃


  

  对于箕子入朝鲜之事,考古学材料也透露了一些信息。中国商、周之际,大致相当于朝鲜考古学上新石器时代中期。在这一时期的考古发掘中,出土了大量的石器,有石斧、石镞、石刀等。特别是其中数量众多的半月形石刀,这正是中国龙山文化的典型特征,中朝学者普遍认为它与商朝的灭亡是有关系的。可能是由于商、周易鼎,大量商民不愿意受周族的统治,而经过东北迁移到了朝鲜半岛。

  从神话和民俗学角度来考察箕子入朝鲜之事,似乎也能作出一定的解释。古代黄海、渤海沿岸,属于东夷地区;而商族活动区和朝鲜半岛地区,便是属于这个区域。在神话传说中,东夷族应该都是“卵生”的部族,如同《诗经》里所传唱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实际上也就是以鸟为图腾,作为部族的崇拜物。正因此,古代东夷族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了一些共同的民俗,如像商部族盛行的鸟图腾、支石墓(墓葬石棚,有桌形和棋盘形)、拔齿习俗等,在朝鲜半岛的青铜时代(大约在公元前10到前5世纪)也普遍存在。这种共同的神话传说和民俗风格,当然还有相邻的地缘关系,使得箕子在商朝灭亡后,东走同属东夷地区的朝鲜半岛,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 箕子王朝及其与古代中国的交往

  箕子受封建立朝鲜箕氏王朝后,促进了朝鲜半岛的文明开化,加强了古代中朝之间的交往。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箕子入朝鲜后,带去了先进的殷商文化。他以礼义教化人民,又教给耕织技术。受殷商文明的影响,朝鲜半岛社会有了迅速的进步,产生了自己最早的成文法——《乐浪朝鲜民犯禁八条》:

  相杀以当时偿杀;相伤以谷偿;相盗者男没入为其家奴,女子为婢,欲自赎者,人五十万。

  这里“乐浪朝鲜民”,指汉武帝时期设置的乐浪郡及其治所朝鲜县的过去箕氏王朝统治时期的百姓。对于“犯禁八条”这一成文法,中朝学者一般认为应该是商、周之际来自中国的流民集团制定的。而成文法的制定,是一个社会具有较高文明的标志。“犯禁八条”虽然内容记载不全,却足以反映古朝鲜人的文明程度。

  从近年在朝鲜平壤城南发现的箕田,也可看出殷商农业文明对于古朝鲜的影响。据朝鲜朝学者韩百谦的《箕田考》记载,箕田方正有规则,与中国商朝甲骨文中的“田”字相吻合;每田分4个区,每区有田70亩,与中国“殷人七十而助”的文献记载相一致。箕田的出现,决不是一个偶然现象,应该说是受商朝耕作制度影响的结果。

  据《史记》记载,箕子在朝鲜立国后,曾经回到周朝国都朝见周王。当经过殷商故国,看到过去华丽的宫殿,如今已成为废墟,禾黍丛生时,箕子十分伤心,便作《麦秀之诗》咏道:

  麦秀渐渐兮,

  禾黍油油。

  彼狡僮兮,

  不与我好兮!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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