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说,江苏一家在全国也算得上重量级的房地产公司老板向他透露,有个城市为了抬高出让土地的价格,特意请他们这家公司来当“托儿”,与外地投标企业竞价。这位老板十分担心价格抬得太高,砸在自己手里吃不消。
该市政府一位官员“开导”他:“你只管往高里抬价就行了,如果砸在手里,由政府兜底,大不了再还给政府”。于是,吃了“定心丸”的这位老板果然创下该市土地出让价的新高。这个案例形象地揭示了房地产集团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至于地方政府官员在土地征用、地皮出让、工程项目中的腐败行为,更成为这种联盟关系的粘合剂。
事实上,最近几年时间一些城市房地产价格的扶摇直上,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房地产商与地方政府结盟与合作的结果。
搜索一下最近几年有关房地产的消息,就会发现一个现象,在一些房地产价格上涨最迅猛的城市,当地政府的领导人总是利用各种途径向人们传达这样的一些信息:本地的房价不会下跌只会上涨;来本地投资房地产会有很好的回报;本地的房地产市场现在是一片兴旺等等。
甚至在国内外一些研究机构纷纷对中国房地产泡沫化提出警告的时候,这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仍然坚信本地的房地产发育健康,房价是正常的。而且,在游资形成的炒房团已经在一些地方兴风作浪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甚至公开向游资发出这样的召唤:欢迎炒房团来本地加入房地产的发展。这几乎与直接呼吁炒房没有什么差别了。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面临两种选择:其一是有所作为,下大力度规范市场,其二是不作为,任由市场随意变化。同时,购房者也面临两个选择:其一是正常地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合理购房,特别是在房价居高不下时持币待购,其二是毫无理性可言,盲目购房。
房地产开发商合理合法地开发新项目,或者投机取巧,开发不能保质保量的劣质品。银行也根据房地产商和政府的操作选择增加贷款以支持房地产投资或者减少贷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可见,对于政府来说,当市场混乱,价格失调时,有所作为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对于购房者则根据自身条件购房,不为购置房产来透支自己的消费能力方为上策。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合法合理开发新项目,定价适中,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是收益最大的选择。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根据国家宏观政策的变更而改变贷款策略是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方法。
想象一下这种理想的情况:
在中央政府的有序管理与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开发商能够充分洞察购房者的消费需求与消费能力,科学规划、设计、建设并以合理的价位销售楼盘,那消费者自然趋之若鹜。
于是,开发商安心赚取利润,赢得越来越好的市场信誉;消费者购得满意的房屋,心身俱爽,安居乐业;市场秩序井然,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