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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以弱战强的制胜之道(2)
作者 : 余治国 江雨燕




  我们依次用排列组合来看罗列双方各种策略组合下的结果,见下图。

   这个博弈中,德军没有劣势策略,而法军有劣势策略。

  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法军选择第一种策略,也就是派3个师防守A方向劣于第二种策略,也就是派2个师防守A方向,1个防守B方向。因为,法军选择第二种策略的任何一个结果都不比选择第一种策略的结果要差。

  在图中能够看出三种结果:

  1.德军选择第一种策略时,法军选择第二种策略与第一种策略相同,都是法军胜利;

  2.德军选择第二种策略时,法军选择第二种策略是法军胜利,而第一种策略则是德国胜利,自然选择第二种策略要好;

  3.德军选择第三种策略时,法军选择第一、第二策略结果相同,都是德军胜利。由此可见,法军选择第二种策略自然好于第一种。

   4.同理,法军选择第三种策略也好于第四种策略的结局。因此,法军策略选择种的第一种和第四种都是劣势策略。

  劣势策略从理性人的角度来看是法军一定不会采用的策略,德军知道法军不会选择第一、第四种策略,德军和法军都知道博弈简化成下图。

  这个简化的博弈中,法军反而没有劣势策略,德军却有一个劣势策略,也就是第二种策略,选择分兵两路进攻法军防线。很明显,德军选择第二种策略的结局就是根本不可能胜利,理性的德军自然不选择这个劣势策略。博弈矩阵得到了进一步的简化见下图。

   这个时候,德法双方的形势是相同的,即德军尽管在总兵力上劣于法军,但实际上它只要运用谋略,攻其不备,其获胜的可能与守方是相同的。

  在博弈论中,“以弱胜强”道理就是这样。比如在战争中,总兵力占优势的一方往往并不能保证在某个局部可以获得优势,处于弱势的一方则可以集中优势兵力,在某一个方向或某一场战斗中取得胜利,并逐步积累胜利成果达到最终整个战役的胜利。

  在企业竞争中,也是一样。资本、规模、品牌、人力等都处于劣势的企业,可以在某个局部市场上,集中自己所有的资源并加以整合,造成细分市场上对强势企业的优势,从而成为市场竞争的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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