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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者应麟德的经济生活:应修人一九二三年的一个切片
玩笑(2)
作者 : 赵柏田




  那是“两行绿草的池塘”加“牧牛儿一双”的农村,是“染着温静的绿情,那绿树浓荫里流出鸟的歌声”的农村,是有着“蓝格子布扎在头上、一篮新剪的苜蓿挽在肘儿上”的“伊”赤足走在田塍上的农村。他看到田塍上静静地睡着“受过蹂躏的青菜”,犹豫着“还是绕着远路走呢,还是践伊而过呢”。事实上1919年的浙东农村是什么模样呢?它或许有着钱庄学徒应麟德赞美过的鸟儿、鸭儿、狗儿、小猫儿、小蜻蜓和“伊”,但肯定不会有这样泛滥的好心情。

  一个人成天在铜钱的气息中讨生活,偶尔做做乡村梦也算是浮上来透口气。这么说或许有些道理,但用到应麟德身上好像就不太合适了。应麟德一直是个认真的人,他这个梦做得太逼真了,不仅骗过了他的朋友,也骗过了他自己。他终于没有走成,或许是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苦衷。事实上到了1922年春天,应麟德还在做着他的乡村救国梦。从日记来看,他在钱庄执业期间还数次租借农民土地,继续他的实验与梦想。

  5月16日日记载:“晨6点多乘电车到北四川路底。走到天通庵站北,有茅舍,住农民夫妇和女儿共三人,种蔬菜。想向其转租一短畦自种。”由于各种原因,当天没有租定。第二天早晨,“又到北郊,租定两短畦(我脚七步方),二元一年,又代照料收拾费二元。”第三天,“又和友舜步行到北郊……再租一短畦,共一年六元了。”这里所说的“北四川路底”、“天通庵站北”和“北郊”,就是现在虹口体育场对面的一大块土地,那时是一片农田,居住着种田的农户。应麟德租了几块地后,做毕了钱庄的事就去“锄田”,然后像一个农业时代的诗人一样不无矫情地写他的田园诗歌。

  年轻的银行出纳股主任把包围他的优裕的物质生活视作牢禁囚徒的十丈红尘,自称“尘囚”。他觉得,只有当他的脚心与泥土接触的一刻他才成为一个自由人,一个完整的人。到了第二年的4月,他给杭州的诗友写信,想以“湖畔诗社”为核心建成“湖畔新村”。他在想象中一次次地修正着新村的蓝图,“我以为要湖畔村的人才能入湖畔社,而入村不一定入社”。这实质上是一个诗歌公社,或者说是一个以诗人为精神领袖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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