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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实事求是落实政策(8)
作者 : 汪文风




    1980年,中央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与中央政法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把“两案”主犯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陈伯达、江腾蛟、王维国、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共十一人,逐步移交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理,起诉判刑。其中没有一个建议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两案”审理领导小组领导同志决定由我在联席会上进行全面汇报。

  

    彭真同志对我汇报中提出的两个问题特别重视,一是毛主席是否在1967年至1968年间,就有意结束“文化大革命”,后来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老人家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又说过一些过头的话,也就难以收拾了。二是毛主席是否在康生、江青他们搞出污蔑、诬陷刘少奇同志的材料以前,说过刘少奇以后还可以当中央委员。我当面回答了彭真同志的询问,一是毛主席提倡搞“大联合”,“三结合”,以革命领导干部为骨干,就是要准备结束“文化大革命”。二是毛主席的确在江青、康生他们搞出的污蔑、诬陷刘少奇同志的材料之前,说过刘少奇以后还可以当中央委员。彭真同志要我查出有关材料送给他。会后,我们查出了有关材料送到彭真同志处。

  

    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审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案件中,共查阅了一百多万件材料。据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和九十一个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以及军队系统的不完全统计,全国立案审查了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十七万七千七百八十名,其中地、师级干部三千一百七十五名,省、军级以上干部一千一百零六名。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依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既审理清了一些主要对象的严重罪行,又照顾到“文化大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赢得了全国、全世界的赞誉。实事求是落实政策《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23条所提出的:“党和人民在‘文化大革命’中同左倾错误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是艰难曲折的,是一直没有停止的。”“文化大革命”的特点,是毛主席在外患(两霸挥舞导弹核武器,扬言要消灭我们用以自卫的、刚刚兴建的核基地。其中北方霸权主义者表现得尤为突出)、内忧(思想上、政治上的分歧)共存的情况下,对形势产生了过分的估计(当时,有的中央领导同志估计得更过分),因而期望从对内部的清理,来达到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的目的。同时毛泽东同志又采取了错误的方式和方法,信用了一些坏人。

  
当代中国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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