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谢静宜这样的审查对象,我们建议国家司法机关免予起诉,不给判刑,这体现了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处理“两案”时关于“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对“四人帮”手下分子宜宽不宜严,要重在挽救的方针。这样做,对于彻底分化瓦解江青反革命集团,震动大,意义深。对于谢静宜本人来说,也给她提供了改恶从善、悔过自新的一次机会。对于国内外,也昭示了我们党和国家伟大的共产主义的胸怀和敢于放宽政策改造犯罪者的胆略、说到做到的实事求是的作风。因此,这样做是有深远意义的。这件事,领导决定由我在第四次全国“两案”工作会议的大会上去讲谢静宜的案情和我们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那天一大清早,王鹤寿同志叫人把我找到宾馆大礼堂的一处休息室。我见黄克诚同志早就坐在那里了,赶忙上前问好。黄老要我把当天讲的内容先讲给他听。我讲时,他仔细地听着,有时笑一笑,有时又提点意见。最后他说,还是选得好的,如果弄出个普通的人,就起不到从宽处理的标竿的作用了。我在第四次全国“两案”工作会议上讲完后,鹤寿同志说了几句话。之后,大会分小组进行讨论。殊不知,讨论中,与会者都群情鼎沸,议论纷纷。本来,对“两案”犯有错误和罪行人员的处理方针是: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打击惩处极少数。对这个方针,经过长期说服工作,大家都接受了。可具体一提出谢静宜,就产生不同意见了。省、市、部委的领导同志们,那些无端遭受“文化大革命”摧残的同志们,一个一个发表意见说:“谢静宜都可以不起诉、不判刑,这是从何说起”,“迟谢迟谢,本来就是放在一起的,为什么要分开呀?”有的还在会议休息时间讲风凉话说:“‘四人帮’有几个小娘儿们呀?”有人就呼应说,“一个,就是谢静宜!”提出问题的同志说:“我看(这)一个(小娘们)就应该判,罪行累累么!”面对这一情况,只能再进行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
中央“两案”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同志,不仅要做各省、市、自治区领导同志和中央、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同志的思想工作,还要做“两案”办公室一些同志的思想工作。在紧张工作的1979至1981年的一段时期里,我们几乎每周都要开几次会,白天上、下午开会,晚上还经常加班加点地开会,一个人一个人地讨论,一件事一件事地掂量。那些七八十岁高龄的老人,常常一天是三段工作时间。在会上,一般是主要领导同志建议要从宽,其他同志要求从严。老的同志要把建议起诉判刑的人数往下压,中年的同志则主张,减下的人已经少得不
能再少了。发言都有根有据,每个人都举出事实,各抒己见。讨论中,大家都从事实、材料出发,谁也不以势压人,不给别人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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