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揭发批评高岗、饶漱石(2)
刘少奇报告结束之后,要就自己几年来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作公开的自我批评。
这时,高岗又聚精会神地听下去,并且记住了刘少奇自我批评的要点:
(一)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
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我曾有过一种想法,在基本上是不正确的。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要对我国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要实行农业集体化,对于这个基本方向,我是没有怀疑过的。因此,我主张向农民宣传社会主义,要经常地向农民说明:仅仅实行土地改革还不能最后地解放农民,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才能使农民最后地获得解放、免于贫困并富裕起来。在目前要广泛地发展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要限制富农经济,在将来要普遍地组织集体农场和消灭富农经济,对于这些,我的观点都是明确的。但是,我有过一种想法,就是我以为还要等一个时候才能在我国农村中大量地、普遍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而没有想到立即就可以大量地组织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由此逐步地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集体农场。同时,在目前的劳动互助组与将来的集体农场之间没有抓住以土地入股的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组织形式,作为由互助组过渡到集体农场的十分重要的中间过渡形式,因而,就以为互助组不能过渡到集体农场,而把二者看成在组织上是没有多少联系的两回事。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所以在1950年1月与东北个别同志谈到农村互助合作问题时,我有一些话是说得不妥当的。在1951年春,我赞成华北局在个别地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但不赞成推广。同年7月间我批评了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文件,并在向马列学院第一期毕业生讲话时,也说到了这个批评。应该说,我这个批评是不正确的,而山西省委的意见则基本上是正确的。
……
(二)关于老区土改出现“左”倾错误问题。
1947年我主持的全国土地会议,确定了普遍实行分配土地的原则,制定了土地法大纲,并提出了整党的方针。这个土地法大纲和整党方针,是经过党中央的修正和批准的。全国土地会议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这个会议有重大的缺点,这就是没有对于农村的阶级分析做出恰当的决定和没有能够制定一个正确的切实可行的详细的没收分配土地的办法,同时对于错误倾向的批判不够全面。在会议上着重地批评了党内反对地主不坚决以及同情、可怜、庇护地主的右倾错误,这是完全必要的,并从此结束了这方面的错误。对于当时已经发生的一些“左”倾错误,虽然也做了批评,但这种批评是不充分的,没有系统的,因而也就不能够认真地去堵塞有些地方的“左”倾错误的发生和发展。……直到1947年12月在中央会议上毛泽东同志作了关于《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1948年中央重新发表1933年怎样分析阶级的文件和任弼时同志的文章后,各地土地改革才逐步完全纳入正轨。我在当时没有能够把指导土地改革这样一个严重的任务完全正确地担当起来。
(三)关于“和平民主新阶段”。
1946年2月1日,在旧政协会议开过会,中央发出了一个指示,说旧政协决议付诸实施,中国从此走上和平民主阶段。同时向八路军、新四军和各解放区提出练兵、减租和生产三大中心工作,并指出“一切准备好,不怕和平的万一被破坏”。在这个指示中所谓“和平民主阶段”是属于一种对时局的估计,而关于练兵、减租和生产三大中心工作的规定,则是对于我们的革命起实际作用的性质的东西。对于和平可能性的估计只是一个方面,而关于练兵、减租和生产这些中心工作的指示,则在于我们可和可战,使我们在任何时局变化的场合下,都能够有恃而无恐。对于这个文件,我想是应该作这样的分析的。……中央通过的这个指示,是我起草的,我曾经根据这个指示在干部会上作过一个报告,在报告中有些话讲得不妥当,应当纠正。
(四)关于天津讲话。
1949年春中央派我去天津研究和帮助天津市委的工作,我对天津当时的工作说过许多话,曾经批评了当时某些对资产阶级的“左”倾情绪,虽原则上没有错误,但其中有些话是说得不够妥当的。
我认为,自己在总的方面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的,存在的缺点错误,欢迎同志们批评,自己当坚决改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必须遵循的原则。
刘少奇的自我批评,在与会者心目中的反响很不相同。有的认为,少奇同志这样做,很好,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躲躲闪闪,反正就那么几根小辫子,又不是背后搞什么鬼,而是公开的讲话或见诸文字的批示,公开的辫子在党内公开抖搂出来,这就主动了,就可以轻装前进,该干什么干什么。有的认为像少奇同志这样的身份,能作出这样的自我批评,态度诚恳姿态高,实在难能可贵。持这些看法的是到会者的大多数。但也有人认为少奇同志不必这样,恐怕会授人以柄;还有人认为这样的自我批评未免一般化,太简单。
刘少奇的自我批评在高岗心中引起的则是有喜有忧。高岗喜的是,刘少奇的缺点错误,恰恰是高岗的优点,刘少奇有几条缺点错误,高岗就有几条优点,而且对刘少奇的每条缺点错误,高岗都提出过,斗争过。
高岗“忧”的是……
正当高岗想对自己思绪中隐约的忧虑理出个头绪的时候,邓小平的发言开始了。高岗意念中飞快地闪过:自己曾经拉拢他一起“拱倒”刘少奇,但被拒绝了;财经会议上,毛主席又搬他来替周恩来“解围”。此人分量不轻。他的发言得好好听听。
邓小平说:
“我完全同意这次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提议所提出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并完全同意少奇同志对这个草案的解释。”“这个决议草案,正如少奇同志的报告所说,不是无的放矢的,而是有所指的,是根据具体事实,指了具体对象的。”
邓小平又说:“决议草案清楚地告诉我们:骄傲一定会使党的团结受到损害,使革命事业受到损害。对于个人来说,对于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它是一种腐蚀剂。它可以引导个人主义发展,把一个满腔热忱的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丧失掉,而堕落到最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