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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利场
第二章 打工妹杀人之后(2)
作者 : 丁一鹤




  事后,吴金艳连忙报警,她被警方抓获。在看守所里,无助的吴金艳在心理上备受折磨,每天都在惊恐中度日。回想起和未婚夫相爱4年的那些甜蜜,想起4年前的那个晚上未婚夫的第一个吻,她非常希望未婚夫能来看看她。吴金艳在看守所里翻看了法律书籍,她想,如果法院按照正当防卫认定,就判不了那么些年,她蹲几年大牢后还可以回家去。她还年轻,还可以跟未婚夫结婚。他们曾经海誓山盟过,未婚夫一定会等她回家的,那时他们一定会结婚。在看守所的时侯,吴金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望平常生活的自由和幸福。

  2003年10月15日,吴金艳被逮捕。2004年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给吴金艳的母亲去信,让她为女儿聘请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直到此时,家里人这才知道女儿在北京出了大事,已经被关了好几个月了。

  吴金艳在北京杀人的情况在家乡引起轩然大波,此时,村里也开始流传着各种风言风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吴金艳在北京当坐台小姐图财害命。流言飞语让吴家的人抬不起头来,整天被异样的眼光质询着。

  更让人伤心的是,吴金艳挺身而出仗义相救的大姑姐尹秋月在出事后立即悄悄回到了家乡,她不但没有告知吴金艳的父母在北京发生的事情,而且匆匆忙忙地嫁了人。在法庭审判阶段,北京法院一直没有寻找到她的消息,后来,法院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尹秋月,希望她能够出庭为吴金艳作有利的证明,但是尹秋月却拒绝了法院的要求,只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证词。这一切吴金艳都被蒙在鼓里。

  春节之后,吴金艳的母亲借钱来到北京,内蒙古金利律师事务所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辩护。在法庭上,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作了无罪辩护。2004年7月2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金艳无罪。

  这个无罪判决不仅仅让吴金艳感到意外,也在北京引起强烈反响,“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当庭释放的义举被到处传送着,她一下子成了京城百姓关注的明星人物。但案件判决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2004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维持原判、吴金艳无罪释放”的裁定书后,吴金艳激动得泪如雨下。

  被判无罪后,吴金艳深深地给审判长鞠了一躬,转身离开了法院。当天,她就匆匆跟着母亲回到了科尔沁草原,那里还有等着她回去完婚的未婚夫尹春生。

  爱情旁落,情感路上再遇挫折
中国城市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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