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二:博士下跪,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庭审的第二个焦点是2005年3月1日晚上,张博士在小饭店下跪并写下“悔过书”前后,吴主编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原告张博士认为,被告采用胁迫的手段胁迫原告当众跪下,向他道歉,并写悔过书,涉嫌暴力威胁。张博士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被告吴主编在公开信中的描述:他逼迫原告下跪和写所谓的“悔过书”,并对其过程进行详细描述,把所谓的“悔过书”加载在他的文章中供人观赏,在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原告是在怎样的淫威和恐吓下完成上述过程。首先表现在被告对原告的语言恫吓上,如被告的怒吼“你给我跪下”等。其次武力威胁如“老子抠了你的狗眼”等。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力不受非法侵犯,而在我国下跪和写悔过书则是最具代表性的侮辱行为,作为一名男子汉在正常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给人下跪的,能够把人逼到下跪写悔过书的地步,被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多么恶劣,再把过程细节写在文章中进行广泛散发,所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和对原告心理的伤害是多么深重。
被告吴主编否认自己有过暴力威胁的举动,并认为“原告是因内心愧疚要想向被告表示歉意而下跪的”。吴主编在《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的批注中称“你老婆可以作证,她可以说明我不是‘气势汹汹地’来到你家,要你‘摊牌’并‘胁迫’你,你老婆怎么还不报警啊?她有什么理由害怕到不敢报警?”
关于吴主编“在小饭店要啤酒,大口大口地喝着,并摔杯子砸瓶子”的情况,吴主编称,“啤酒是要了,那是向饭店借块地方的借口,但是不是‘几瓶’,是两瓶。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没有那么好的酒量。而且我没有‘摔杯子砸瓶子’,可以打电话向饭店老板求证”。
关于张博士称吴主编辱骂、侮辱、威胁、恐吓的情况。吴主编称,“我并没有‘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我连一根指头都没有碰,况且,在场的还有餐馆的服务员和数位吃客,他怎么就一声求救都没喊啊?这个餐馆是在张博士家的楼下,并不是在我家的楼下。即使所有的细节都像他说的那样,我‘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了,但是,在我和他没有任何肢体接触的情况下,他当众下跪……”关于这个情节,饭馆老板的文字证明称,“3月1日晚9点左右,吴主编等3人来到餐厅,喝了3瓶啤酒。在我所见到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有暴力事件”。
焦点三:电子邮件,是否涉嫌人身攻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