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犯罪之后,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该怎么做,本案提供了一个典型的范例。郭剑箫杀人之后,很多人为这名大学生惋惜的同时,都认为按照法律身负命案的大学生必死无疑,最起码也要被判处死缓。但令人吃惊的是,2005年2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一审判处郭剑箫无期徒刑。
刑罚如此之轻,令很多人大惑不解,但熟悉内情的人都认为刑当其罪。之所以有这样的判决结果,正是郭剑箫的父母在儿子犯罪之后的一系列感人的救赎行动,才顺应了法律,感动了受害人的母亲,感动了法官和律师,以至于受害人的母亲亲自出庭向法官为杀害自己亲生女儿的仇人求情。
且说2004年8月29日下午,刚刚送走女儿3天的杜莉蔚,突然接到北京市崇文区公安局的电话,告知女儿在京遇害的凶讯。这个消息让49岁的杜莉蔚的脸色马上就变了,她顿时感到天旋地转,就像天塌下来一样:“不可能吧,是不是搞错了?”但不管她是不是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事实就是这样,她的女儿已经不在人世了。
8月30日下午2点,杜莉蔚在亲友的陪伴下急匆匆乘飞机赶到北京。在崇文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当他从警官那里得知了女儿被害的全部过程时,她的心仿佛在滴血。“我没想到郭剑箫的心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狠。”杜莉蔚满眼噙着泪水说,“我的女儿是个听话的孩子呀!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我唯一的精神寄托和希望,谁想到她突然惨遭毒手……”
下午5点,在天坛医院的太平间里,当杜莉蔚在亲友的搀扶下看到全身发紫、面目全非的女儿时,她悲痛欲绝,精神几近崩溃。她对警官说:“郭剑箫!就是郭剑箫把我女儿给害了……你们一定要尽快结案,严惩凶手啊!”
北京的媒体很快对这个案件作出报道,更给悲痛之中的杜莉蔚增添了伤痛,此刻她最恨的当然是亲手杀死女儿的凶手郭剑箫,一种隐藏在心底里的诅咒使她拿起笔给警方写了一封信。她在这份名为《刑事申诉状》的信中写道:“受害者杜星竹是我唯一的女儿,在火车站与女儿的依依惜别竟成了最后诀别。我在女儿1岁零10个月时与夫离婚,20年漫漫人生苦旅,为抚养女儿和供女儿读书,我倾其所有,付出了心血、金钱和健康,实指望女儿大学毕业后能为社会尽绵薄之力,谁想到女儿惨遭毒手,使我母女阴阳相隔。凶犯已成年,接受过高等教育,他应该清楚违反他人意愿侵犯受害人尊严乃至生命的严重后果,应该接受严惩。作为母亲,泣请公安部门准确定案,严惩杀人凶手……”
就在杜莉蔚把这封信交给警方的同时,郭千里夫妇也得到了杜莉蔚来到北京的消息。他们在杜莉蔚到达北京的当天晚上,几经周折找到了杜莉蔚居住的酒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