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见过她,并非真的认识她,因为我们住在路的另一头。我始终不明白这条街上的人为什么对她怀有这么大的敌意。我先生说这跟房地产价格有关,但我不同意他的说法。我们在1976年搬来葛兰姆路时,很清楚自己可以负担得起住在这里的原因。这里虽然有里士满区的邮递区号,但绝对是“在错误的那一边”。这里是19世纪80年代兴建的劳工住宅,有两排楼上楼下各两房的连栋房屋坐落在里士满和牛轭湖之间的A316号公路旁,在这里买房子的人没有人指望可以一夜致富,尤其是公有房舍还夹杂在私人住宅之间。这些房子的门一律是黄色,很容易辨识,而我们这些自己出钱购房的人看不起它们的住户,因为其中至少有两个问题家庭。
我个人认为,从小孩对待安妮的方式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大人的态度。他们无情地取笑她、骂她,模仿她零乱的小碎步,残忍地显示出他们自认优越的权利;然后如果把她烦得抬起头来怒目而视,他们就会吓得尖叫着跑开。这就像是纵狗斗熊的表演一样。他们去刺激她是因为看不起她,但同时也怕她。
当然,回想起来,我希望自己能为她挺身而出,但就像其他保持沉默的人一样,我认定她可以照顾自己。确实,怕她的不只是小孩。有一次我试着跟她说话,她愤怒地对我破口大骂“白鬼”,我就没有勇气再尝试了。之后,有时我走出前门会看到她抬头盯着我们家,但她一看到我就慌忙跑走。我丈夫警告我别再去惹她,我告诉他我觉得她是想说声对不起,但他大笑说我太天真。
她死的那天晚上下着冰冷的雨。我从主路上转进来,人行道两旁瑟缩的黑色树木让雨淋得湿透,使这条街看来非常阴惨。路的另一侧仅有寥寥可数的几盏路灯,有一对男女在灯下短暂停步,然后男的继续往前走,女的斜穿过街道走在我前面。我拉起外套领子遮住脸隔挡刺人的雨滴,走下人行道,跑过大片积水奔向家。
我发现安妮躺在路灯黄色灯光的边缘,就在两辆停着的汽车之间,我还记得当时我纳闷那对男女为什么没注意到她。或许他们选择忽视她,跟我一样认为她是喝醉了。我弯下身摇晃她的肩膀,这动作让她喊出声来,我马上向后退。她倒在那里,双臂抱头,膝盖紧紧抵着下巴,我以为她是要让自己少淋到一点雨。她身上有强烈的尿味,我猜想她是发生了意外,但想到要帮她清理,这让我退缩不前,于是告诉她我要进屋打电话叫救护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