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历史上的100本禁书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西方历史上的100本禁书》 基于性原因的文学压制
《十日谈》(3)
作者 : [美]尼古拉斯?J?卡罗里德斯




  1年后,美国图书馆协会首次为小型大众图书馆及其分支机构颁布了一个包括5 000本著作的图书单,这个被称为图馆用书指南的集子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推荐给受托管理人的”小册子。但这个书单上并没有把薄迦丘的著作开列进去,当,美国图书馆协会于1904年公布它的《目录》的时候,薄迦丘的著作仍然被排除在外,这使得盖勒把这种情况描述为书报审查制度的忽略。1894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从英国进口图书的“希克林法规”作出裁决:具有较高文学品质的标准著作不属于淫秽书籍。第一次从这一裁决中受益的图书包括《一千零一夜》、《弃婴汤姆·琼斯的故事》、《十日谈》、《七日谈》和《爱的艺术》。

  1903年,波士顿时刻警备协会开始开展一场激烈的反对4个区域书商的活动,因为这4个书商公开地推广和销售《十日谈》和《巨人传》,尽管协会方面要求他们不要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这4个书商不但没有就此收手,而且还与其他的波士顿书商以及Little,Brown联合出版公司组织在一起,企图抵制对这些书籍的查禁。而且,包括Old Corner、N.J.Bartlett、George E. Littlefield以及Charles E.Goodspeed在内的这4个书商和Little,Brown联合出版公司还联合起来,为阻止禁书所需的法律辩护筹集资金。这个案件惊动了波士顿市法庭,书商们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

  《十日谈》被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陪审团于1906年宣布为是一本“淫秽的、下流的和粗俗的、描写不体面的人物的书籍”。Queen City图书公司的总裁兼总经理爱德华·施蒂费尔受到了大陪审团的起诉,因为其公司通过邮件的方式将一本《十日谈》邮寄到了印第安纳州的克劳福特维尔。施蒂费尔组织了强有力的辩护,其证人队伍中就包括一个知名法官、辛辛那提教育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以及一位非常受人尊重的报纸编辑,这些证人帮助施蒂费尔证明《十日谈》是一本经典著作。此外,施蒂费尔还搜集到了来自全世界的图书馆目录、书商目录以及纽约和波士顿的公共书籍拍卖目录,所有这些目录中都列有《十日谈》一书。尽管拥有如此有利的证据,但陪审团还是只花了1个小时15分钟的时间就判定施蒂费尔犯有通过邮寄而传播“淫秽”材料罪。但是那个似乎并不严厉的法官却只判被告方交纳5美元的罚款和法庭费用。

  1927年,美国财政部华盛顿特区的官员提交了一个建议,要求取消纽约海关稽查员的管制权,允许250本由A.& C. Boni公司进口的《十日谈》入境,于是,这本书在美国的查禁历史就此永远结束。

  

   相关读物

  

  ● 保罗·S·博耶:《出版中的纯洁性:警备协会运动和美国的图书审查制度》,纽约:Scribner’s,1968年。

  ● 伊夫林·盖勒:《美国公共图书馆的禁书,1876年-1939年》,康涅狄格州西点:Greenwood,1984年。

  ● 乔治·哈文·普特纳姆:《罗马天主教教会的书报审查制度以及其对文学生产和传播的影响》第2卷,纽约:Putnam,1906年。
中信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