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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历史上的100本禁书》 基于政治原因的文学压制
《疯马精神》(12)
作者 : [美]尼古拉斯?J?卡罗里德斯




  普里斯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请了上诉,1989年8月7日,美国上诉法院的第8巡回法庭全票同意对Viking出版社和马西森做出即决审判,并支持了墨非法官的所有判决意见。实际上,法庭所要做出的判决就是,该书的作者在其著作中是否是有根据的、或者是“中立”的传达了别人的观点。吉拉德·希尼法官在代表一个由3人组成的法官小组所撰写的文件中,列举了1964年的一个判例,即最高法院给“《纽约时报》诉苏利文案”所做的判决。他这样写道:

  

   法庭分析的动机就是要保护那些对公共官员持批评态度的意见以及与政治问题有关的公众言论。鉴于公众言论所具有的以下3个特点,《纽约时报》的标准则是约定的,这3个特点分别是:首先,在激烈的公众争论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的言论;其次,鉴于即便是错误的言论也要受到保护,自我审查所导致的消极后果也就再所难免了;第三,污蔑诽谤的法律标准必须保护被告方不会因为自我审查不严格而被量罪。法庭认为,关于公众关心的问题的争论“应该是不受约束的、坚定的和开放的……[尽管]它或许是激烈的、苛刻的或者是有时候对政府和公共官员提出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尖锐指责。[着重符号是马丁·盖尔巴斯所加,盖尔巴斯是Viking出版社和马西森的变化律师。]”

  

   尽管普里斯认为先前的法律已经认可重复一个错误的指控——即便是对一个政府官员的指控,就是一种文字诽谤;但马西森却指出,他在自己著作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指控都是真实的,而且他只不过是在报道历史事件的过程中反应了印第安人的观点。另外,法庭也没有接受在负责任的批判者和普里斯所谓的左派之间做区分的建议——即划分“好”与“坏”资料来源的建议未被法庭采纳。

   在结论处,希尼法官重申了墨非法官的看法,那就是:即便一个政府官员被批判报道者伤害了,也不适合对这些批判者实施压制政策,因为这会给重大公众问题的讨论造成不良影响:

  

   有时候,不去深入跟踪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很难能够写出对有争议的

  事件的报道的。在本案中,我们认为,宪法要求更多的言论而不是更少。当法

  庭分析越来越扭曲地集中在是否还有一个伤害问题的时候,我们的裁决就不合

  常规,因为,在讨论本案中,我们一直在努力为错误开脱而忽视了某种伤害。

  但是,我们这是在考虑更大的伤害:就像在本案中一样,如果将这本书从书架

  上清理出来,或者是禁止某种思想观念的传播,那么受伤害的是每一个美国

  人。

  

   从总体上说,《疯马精神》一书更多地是将焦点放在了公共制度和社会力

  量问题上,而不是放在任何一位公共官员身上。该书中所表达出来的情绪尚有

  待讨论。我们倾向于使这一讨论继续下去。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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