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商要求解除对他们的起诉的动议,成功地获得了法院的批准——1986年5月25日,凯恩法官批准了书商们的这一动议。凯恩法官还指出,《疯马精神》一书的作者的声誉既不是一个哗众取宠之士,也不是一个造谣中伤的作家,出版商也是如此。凯恩做出了以下判决:
书商、书籍递送者所指出的认为该书中有错误之处的一些观点是不恰当
的……如果任何人觉得他在自己的文字材料中有文字诽谤的内容,他就会停
止以让书商和出版者打“冷战”的方式来传播自己的作品。
詹洛克并没有对以上裁决提出上诉。
同时,1984年7月13日,凯恩法官发布了一个意见,批准了Viking出版社和马西森的关于全部驳回詹洛克的起诉的动议。他发现,马西斯在书中对过去的一些关于詹洛克的指控是公正的、合理的、应当被视为“中立的报道”来受到保护的。(这是一个“牵涉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问题,根据该法案的规定,应该保护报道的自由”。)凯恩法官进一步指出:“强迫一个作者承担大量的责任风险去决定一个组织或者一个原初的发言人的责任,无疑会对信息的传播产生使人沮丧的影响。”他还说,马西森有权在自己的著作中指责詹洛克,这是对长期以来就已经存在的公众争论的一个报道。
1985年11月11日,詹洛克对凯恩法官所作出的裁决的上诉得到了支持——南达克他州最高法院否决了凯恩法官所做出的取消詹洛克的起诉的裁决。州最高法院没有采信《疯马精神》中的内容是中立的报道这一说法,因为美国最高法院尚没有采用中立报道特权说。州最高法院要求对该案做即决审判,要求凯恩法官努力寻找是否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Vinking出版社和马西森有错。
苏克斯福斯第二巡回法院的巡回法庭于1989年6月2日驳回了詹洛克的起诉。凯恩法官裁决说:“无论如何,关于詹洛克的陈述……都是一个草率的关于公众官员的公开出版物。被告已经提供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出版内容:马西森做了详细的书面陈述,另外还有几个说明部分,一共大约有1 200页。”詹洛克向南达克他州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诉有也以4:1的投票结果予以驳回,多数派引用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作为他们的驳回依据。
这次诉讼的正式结束时间是1990年10月,那时,詹洛克没有在90天的限定时间内向美国最高法院提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