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块保留区得到的保护并不像条约中所说的那样严密,例如,神圣的布莱克丘陵区就逐渐地被侵占走了。早在1876年,布莱克丘陵就已经被寻找金矿的人侵占了,他们还得到了政府军队的支持。紧接着就是政府强制命令出售神圣的布莱克丘陵以及其周边的2 280 万英亩的土地。当地居住的印第安部落的居民于是只好搬迁到保留区的别处安身,但他们却“被禁止从4 000万英亩的未经许可的但却仍是规划中的大苏克斯保留区领土中经过”。1889年在本杰明·哈里森总统统治时期,原来的保留区条约被废除了,出现了现在依然存在的7个印第安人居住保留区。
在随后的几年中,又出现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也有动议良好的改革。但是印第安人的保留区领土却越来越少了:“1887年大土地分配法案”打破了印第安人原来的土地公有制度,将土地分成小块分别分给了他们;1946年的“印第安人申诉委员会”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实际上消除了既在和潜在的土地所有权权利要求;20世纪30年代,通过将印第安人重新分别安置在保留区以外的地方,并根据所居住的群落给予他们“独立自主权”(独立于原保留区),使得印第安保留区实际上成为了白人可以居住的地区,这一举措在最终的意义上废除了印第安人对保留区的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而且,印第安事务局的土地保有权规则要求每个居住在所分配的土地上的家庭都要平均分配财产,这使得这些小块土地根本就不足以养活一个家庭。
有一个案例特别说明了印第安的土地的大量丧失:
到1942年为止, 1889年才归属于保留区的2 722 000英亩的土地中
将近有1 000 000英亩都划分给了派恩里奇的——印第安人的土地被转手给
了别人;而且,到20世纪70年代为止,90%以上的保留区土地都已经被白人
以及只有很少印第安血统的人所拥有或者所租用,原因倒并不是因为这些人
比印第安人更能干,而是因为印第安人——这块领土上的传统居民,没有钱
和工具来耕种他们的土地。
近年来,保留区中的森林也已经遭到了严重的掠夺和破坏,其他一些矿藏也被开采一空,对于这片土地上的铝矿以及棉花田的开采和利用,进一步威胁着保留区的安全。同时,印第安人的反抗也在增加,他们努力要求重新收回自己失去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