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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佛法通义
五蕴皆空
作者 : 张中行


  五蕴皆空

  证明现世不值得眷恋,只说无常还不够,因为那究竟是有,是实。由佛家看,现世大概有非常强的顽固性,不只睁眼可见,而且闭眼可思。怎么办?最好是想办法,证明它并不是实,直到感知是实的“我”也不是实。这就是般若学所努力做的。其主张,玄奘译的《心经》可为典型的代表。前半说:

  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

  

  一切无,就成为一切空,也就证明了一切不实,因而不值得执着。这空无的认识,来于对感知的现象界(包括心理状态)的分析。总分为五种:色,受,想,行,识,合称五蕴,或五阴,或五聚。蕴是积聚的意思,用现在的话说,是时间流中所感知现象中的一种状态。佛家想破的是认识方面的信无为有,信空为实,所以分析着重从感知方面下手。蕴之一是色,指显现于外界的事物;之二是受,大致等于现在所谓感觉;之三是想,大致等于现在所谓思辨(包括记忆);之四是行,意义广泛,大致等于现在的意念活动和行为;之五是识,指意识的统一体(包括觉得有自我)。这五蕴,以心和物为纲,可以分为两类:色是心理活动的对象,属于物;受、想、行、识是不同的心理活动,属于心。以能认识(我)和所认识(我所)为纲,也可以分为两类:色、受、想、行都能为识所认识,是认识的对象,属于我所;识是能认识的,属于我。无论怎样分类,都可以看出着重心理活动的性质。到此为止,佛家的理论与英国柏克莱主教相似,不管外界是否实有,我们所知的外界总是我们感知的。但佛家并不到此为止,他们要进一步证明,这五蕴都是空而不实。证明的办法非常繁琐。以色为例,说它靠不住,会变。变有两种:一是触对变坏,指有形体可指的,大至山川,小至草木,都可以用外力使之变化、损坏以至破灭。二是方所示现,指有形象可见可想的,都是由主观认识而有此假名,并没有客观的真实性。

  照第二种分法,识独自成为一类,与它有关的理论当然就更为复杂。先分析为六种,是眼、耳、鼻、舌、身、意。每—种识都有对境,如眼的对境是色,因见色而生眼识。因为能生,所以又名为根。根的对境是尘,也可称为境。这样,由识蕴的一就派生出十二: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和六尘(色声香味触法)。用现在的话说,这是知识的本原。由作用方面看,六根的前五种是一类,佛家认为属于色法,意则属于心法。前五种本领小,只能直觉地感知现在的,而且限于外界的和有形质的;意就不然,而是能够通于一切。因为意识这样有大本领,所以不能不加细分析,后来就发展为惟识学(下节谈)。这里只说,像色受想行一样,识蕴也要破。破的办法,概括说是:因为它念念生灭,次第相续,也就是由积聚或和合而成,所以没有实相。

  这样,五蕴皆空了,也就是能知和所知都泯灭了,一切爱欲和执着当然就丧失了根据。佛家的想法常常就是这样乐观。自然,说到事实,那就会成为另一回事。破色很难,因为睁眼可见;有不少不在眼前的还要拿钱去买。破我尤其难,因为惟其有了我,才需要般若波罗蜜多(到彼岸),以度一切苦厄(包括“我”的苦厄)。可见彻底空或彻底无,想说得圆通,无懈可击,也不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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