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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为什么会这样穷凶极恶
导游的压力(19)
作者 : 邬敬民




  为配合公对公结算制的实施,省级有关部门责成各旅游企业成立各行业的专业自律组织,制定自制自律章程,实施行业服务标准,协调行业价格,协商企业佣金的合理标准和给付形式,进行同业监督。建立全省旅游旅游购物自律行会与旅行社行会,制定旅游购物及佣金比例等相关契约,并制约与监督导游和旅行社行为。

  与公对公结算制度同时实行的还有: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要求旅行社必须依法用合同确定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并以此项纳入企业核算体系,进行规范管理。同时,根据旅游产品的规模、档次和相应等级,确定现有的旅游产品价格。旅游产品的价格由企业根据成本提出,由行业协会评议,报物价部门备案,由工商、物价等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以及行业公约实施监督,制止用低成本和虚假价格谋取暴利。

  同年,《海南旅游管理条例》出台,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单位,放开旅游市场。但为实行佣金制,同时又规定要接待旅游团队的购物点,必须建立结算中心系统,纳入到统一管理的网络中。于是在许多旅游商店,还堂而皇之地挂着国家旅游局定点购物单位的招牌。

  这个统一结算中心系统,主要的业务靠出售结算中心的终端系统与收取交易手续费来产生效益。

  由于政府部门的硬性规定,许多大的旅游购物单位安装了佣金结算系统,每个导游也都配备了IC卡。但没有安装这个系统的商家的却占的比例更多,而即使是安装了结算中心系统的商家,绝大部分没有完全运用。为什么呢?

  这套结算中心需要人来操作,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成本,增加交易时间,增加结算的工序,成为旅行社、商家、导游都不欢迎的机器。但由于政府的强制执行,无可奈何也要接受。但不受欢迎绝不是产生障碍的主要原因。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只有佣金结算系统起用了,但其他的配套管理完全跟不上,甚至于根本没有启动,至使这个佣金结算系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偃旗息鼓了。

  最基本的一点,要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只是摆在桌面上而已,海南岛的导游自始至终也没拿过一分钱工资,但是各个旅行社,每个月却有一份清清楚楚的工资报表,上交到劳动局和旅游局。海南岛有6000多个持证导游,这么大的谎言要装作视而不见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可是三、四年过去了,居然什么事儿也没有,不得不佩服那些妄想一手遮天的人的本事了。
花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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