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旅行社的悲哀
——悲哀的不仅仅是旅游者,旅行社同样也有悲哀。旅游者的不理性消费,以及同业间恶性的竞争,导致了旅行社唯有靠低价来吸引顾客,靠宰客来生存,置旅游者的利益于不顾,完全背离了服务行业的宗旨。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旅游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绩斐然。但是从和导游密切相关的旅行社发展情况来看,小散弱差的情况普遍存在,不容乐观,价格战仍然是大小旅行社之间进行竞争的“杀手锏”,直接后果就导致了旅行社整体利润水平下降。长此以往,恶性竞争愈演愈烈,,旅游产品缺乏创造更新,导致大旅行社无法发展壮大,中小旅行社又到处“填坑”,经济状况不佳,不能加大投入来改善条件和培训员工,进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旅游业的发展非常迅速,展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样子。但没有人能够看这后而隐藏的问题。以深圳为例,03年非典前有54家旅行社,大概一千多名导游,短短的三年时间,就已经增加到162家旅行社,2000多旬导游,“深圳速度”在这里也得到了体现。大量的旅行社成立,使得旅游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而管理部门只看到表面上的繁荣景象,“旅行社多过米铺”,让他们沾沾自喜,自以为是,却没有意识到任意地扩充旅行社的数量,而不加强管理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促使整个旅游市场日益走向混乱的恶性竞争。
旅行社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经营旅游业务获得利润的中介机构。旅行社是作为第三方帮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其盈利来源,就是通过一定的经营机制,从其他旅游经营商(景点、景区、酒店、餐厅、用车等)以及旅游者那里,把一部分通过批发交易节约的成本转移给旅行社,让它实现组织费用的补偿和正常的利润。在旅行社的实际经营过程中,通过在产品定价中考虑一定的利润率,向旅游者收取一定费用。无疑这个成本基础上的相加一定会小于旅游者自己完成整个旅游过程所需费用的总和。这是旅行社存在的基础。试想,一个纯交易、纯盈利的企业怎么会拼命降低价格呢?
压价、杀价的背后,最大的受害者必然就是消费者,旅行社承受消费者压价后,再从消费者身上捞回的那部分可能实现不了的损失。消费者应该醒醒了,在你正为成功压价沾沾自喜的时候,你的享受旅游乐趣的权益已经被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