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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二章 公司先赢 然后双赢(1)
作者 : 张先勇


  第二章

  

  公司先赢 然后双赢

  

  

  

  没有公司的赢,就没有员工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没有公司的赢,也就没有员工的发展。但是如果没有双赢,就没有企业的长盛不衰。员工成长是公司发展的动力,公司发展是员工的成长的根基,只有共同成长才能实现双赢。

  

  ——詹姆士·伯克

  

  公司和员工有着共同的利益

  

  一个公司的兴衰靠的是所有员工的努力,而公司的兴衰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我们为公司付出时间和精力,公司就一定会带给我们更好的生活保障。有的人说身体只是人的躯壳,灵魂才是主要的。但是没有这个躯壳,人的灵魂就无所依附,也就不会存在了。同样,我们的公司就像我们的身体,它是员工得以生存的基础。因此,公司和员工有着共同的利益。

  无论是何种公司,公司与职工的关系都是很清楚的——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表述:公司关爱职工,职工爱护公司。公司和员工有共同的目标,我们共谋发展,同时,也利益共享。公司发展好了,职工的利益也得到保障。在这里,工作就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只有这样,公司职工把自己当作公司主人,他们的创造性才能够发挥出来。

  每一个员工都应该明白,自己的工资收益完全来自公司的收益。因此,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利益的来源。“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替老板想着公司的利益,实际上就是想着自己的利益。

  对于员工来说,公司就是第二个家。无论是老员工还是新员工,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技术工人,身在同一公司,就有责任为公司做出自己的贡献,有责任为我们共同的家而努力。只要公司发展了,才能为我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才能更好地改善我们员工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因此,要学会把公司的困难当成是自己的困难,与公司同甘苦共患难,想公司之所想,急公司之所急。

  当然,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个人是主体。本田公司的创业者本田宗一郎先生不仅是一位卓越的决策者,而且他的用人之道也是独具匠心。本田在写给报纸的杂谈中发表了这样的见解:“把劳动作为享受自己幸福生活的手段,不是为公司做牺牲,而是为了我们每个人更幸福地生活而劳动。公司应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场所。”本田先生以员工为主体,确定了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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