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东条英机送上绞刑架的中国人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

《把东条英机送上绞刑架的中国人》 中国大法官
惨剧:历史不能忘记
作者 : 梅朝荣


  惨剧:历史不能忘记

  

   梅汝璈在他的回忆录中对“南京大屠杀”的判决做了详细的叙述:

   远东国际法庭的判决书最终认定:“1937年12月13日早晨,当日军进入南京市内时,完全没有遭遇到抵抗。”“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的来污辱这个城市。”“南京市像被捕获的饵食似的落到了日本人的手中;该市不像是被有组织的战斗部队所占领的;战胜的日军捕捉他们的饵食,犯下了不胜计数的暴行。”“日军单独地或三两成群地在全市游荡,任意杀人、强奸、抢劫和放火,当时任何纪律也没有。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漫步,对一点也未开罪他们的中国男女和小孩毫无理由地不分青红皂白地予以屠杀,终致大街小巷都遍地躺着被杀害者的尸体。”“中国人像兔子似的被猎取着,只要哪个人一动就被枪杀。”“由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在日方占领南京的最初两三天的工夫,至少有12 000名非战斗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杀害了。”“在日军占领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

  

   法庭的语言是慎重的,估计是保守的。但是,考虑到日军灭迹伎俩的狡黠和多样化,法庭在判决书中还是郑重声明:“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死的人们计算在内。”

  

   以上这些认定都是法庭根据确凿可靠的证言而写入判决书的。然而,仅仅从以上几句话里已经可以看出日军是怎样地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数十万呻吟于敌人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其命运是何等地黑暗悲惨!判决书上的这寥寥数语不啻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写真图”。

  

   据2003年中国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公布的调查统计数字显示:在南京,遭到日军屠杀的中国军民总人数是30多万人。

  

   就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进行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对日军在南京犯下的暴行也同时进行了审判。1947年4月26日,松井石根的部下,最先攻入南京制造屠杀惨案的第6师团指挥官谷寿夫在南京被执行枪决。

  

   在1937年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上曾刊登过一张照片,这是在日军攻入南京不久拍的。刊登这张照片是为了赞颂他们所谓的大日本皇军攻城掠地的武士道精神。照片上的两个日本军官向井敏明、野田毅持刀而立,威风凛凛。他们刚刚进行了一场比赛,比赛的项目是杀人,看谁砍的中国人头颅最多。

  

   1948年1月28日,中国军事法庭对向井敏明、野田毅进行审判后判处他们死刑并在南京执行枪决。

  

   但是对南京大屠杀事件负最高的直接责任者还是松井石根,他是当时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又是攻占南京的最高统帅。只要他不故意纵容部下,南京大屠杀事件便不可能发生,即使发生,其规模亦会小得很,时间亦会短得很。因此,正如远东国际法庭所认定的,松井石根应该是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和祸首。

  

   对这样一个灭绝人性、不负责任的敌酋,远东国际法庭判处其绞刑是完全符合正义要求的举动。

  

   其实,对于南京大屠杀,日本天皇、日本内阁、日本大本营都负有严重的责任。因为,假使不是他们有意地默许和放任的话,该事件早就被制止了,也不会持续这么久。从根本上讲,假使不是他们发动侵略战争的话,这类的大屠杀或任何战争暴行都不可能发生。因此,法庭认定:侵略是人类最大的罪行,是一切战争罪行的总和与根源。

  

   每个中国人都不能因时间的流逝而忘却这桩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浩劫。相反地,中国的子孙后代都应该牢牢地记住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并从中吸取血与泪的教训。
武汉大学出版社    
上一章   上一节     回书目   下一节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