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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士人兵变(6)
作者 : 于涛




  而东汉又是士大夫政治定型的时期,表现为儒生和文吏的融合,阎步克先生就指出:“当儒生进入帝国政府之后,就必须承担起官僚职责,而非单纯的文化角色了。”(《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第十章《儒生与文吏的融合:士大夫政治的定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448页)这种角色的转变,带来的是儒生进入行政层面成为官僚后,就要用制度、法令或故事来作为处理日常政务的工具,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他们从经学教义中走出来,用更实际、更理性的态度来看待政治现实。

  因此,在面对皇权危机的时候,士大夫在申述天命的同时,更多的还是援引制度条文、前朝故事来破除外戚、宦官专权,诸如“旧典,中臣子弟不得居位秉势”(《后汉书》卷五四《杨秉传》),“案尚书故事,无乳母爵邑之制”(《后汉书》卷六一《左雄传》),“高祖之约,非功不侯”(《后汉书》卷六六《陈蕃传》)等。但士大夫所要惩治的是控制皇权的那部分人,制度、法令一经遇到皇权,其效力就会大打折扣或根本就无效。

  

  路在何方:自强的出路是武装

  

  但是对制度、法令的娴熟运用,还会出现一种结果,那就是促使士大夫走上一条谋求自强的道路。这里我们来看一则史料:和帝的时候,外戚窦宪派人刺杀了都乡侯刘畅,此案一直拖而未决。当时担任太尉宋由属吏的何敞,要求由他来具体查办此案,但是阻力重重,何敞就对宋由说:“……敞备数股肱,职典贼曹,故欲亲至发所,以纠其变,而二府(指司徒、司空府)以为故事三公不与贼盗。……今二府执事不深惟大义,惑于所闻,公纵奸慝,莫以为咎。……请独奏案。”(《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何敞的大意是讲:查处此案是自己的职责所在,而司徒、司空二府却认为没有依据,实际上是用典不明,姑息养奸,既然这样,自己就要独立办案了。最终,还是在何敞的带动下,三府联合,将案情查实。

  其中应引起注意的是:光武帝削弱相权,造成三公府职能的弱化,三公属吏似乎是无事可做了,这就出现了“三府掾属专尚交游,以不肯视事为高”(《后汉书》卷四六《陈宠传》)。而由何敞主持,三府联合办案,则在事实上否定了前朝故事。可见,士大夫在明晰制度、法令的前提下,就有了以合理的、适合现实形势的制度来取代限制臣权的不合理制度的取向。

  桓帝朝太尉杨秉上奏要求惩治大宦官中常侍侯览、具瑗。这侯、具二人可是当时的强势人物,奏章到了尚书台,尚书可不想得罪他们,便告知杨秉:“他们不归您管,您要管也行,可是制度上有规定吗?”杨秉马上作出了答复:“汉世故事,三公之职无所不统。”(《后汉书》卷五四《杨秉传》)这无疑为解决理性行政与皇权压制臣权之间的矛盾,开辟了一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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