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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红楼梦新叙》
作者 : 苗怀明


  《红楼梦新叙》

  

   稍后,陈独秀又写了《红楼梦新叙》一文,较为集中地谈出了他对《红楼梦》这部小说的看法。

   这篇文章是为上海亚东图书馆新标点本《红楼梦》所写的序言,于1921年5月刊出。陈独秀与亚东图书馆的老板汪孟邹是有着多年交情的老朋友,他和胡适一样,对该出版社推出的新标点本系列小说给予了大力支持,共为《水浒传》、《儒林外史》、《红楼梦》、《西游记》四部小说作叙。亚东图书馆的新标点本小说之所以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固然与标点者认真细致的态度和新颖的创意有关,更离不开陈独秀、胡适等人的热情帮助和宣传。

  

   在这四篇序言中,《儒林外史》一书的序言为汪原放起草,对此,汪原放在《回忆亚东图书馆》一书中有明确地记载:

  

   我写成后,去看仲翁,他立即细细的一看,拿起笔来改了几个字。临走,我问:“这后面的一行要写上名字……”仲翁道:“你写我的名字好了。”我回店告诉大叔,随即加上了序末的一行:“民国九年十月二十五号,陈独秀。”

  

   这篇序言虽然是汪原放起草,但经陈独秀认可、修改,故也可代表他的观点。

  

   与其他三篇序言相比,以《红楼梦新叙》的篇幅最长,其中所提出的见解也最为值得关注。

  

   该文的标题为《红楼梦(我以为用石头记好些)新叙》,可见陈独秀对这部小说的书名也是有自己的思考的,他认为《石头记》这个书名要比《红楼梦》好些。有的研究者认为这是陈独秀独具慧眼,很早就发现了脂本的重要价值,并给予肯定。这个说法固然可以为陈独秀增色,但缺少足够的证据,因为这篇序文对此并没有明确的交代。此外,从《红楼梦》在当时的流传情况看,比较容易看到的脂本只有有正书局刊印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至于甲戌本、庚辰本等抄本,陈独秀是无法看到的。所以仅从陈独秀对书名的意见是看不出他对《红楼梦》版本的意见的,他不过觉得《红楼梦》这个名字有些俗,《石头记》更好些而已,由于资料缺乏,证据不足,不必作过多的发挥。

  

   与《文学革命论》及同钱玄同、胡适等人的通信所谈相比,《红楼梦新叙》一文所表达的观点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最为明显的变化,就是该文不再以贬损文言文的方式来颂扬《红楼梦》,代之以冷静、客观的审视态度,对《红楼梦》的缺陷谈得更多。之所以如此,与时代文化语境和读者对象的变化有关。这里稍作分析。

  

   从写作时间来看,这篇序文写于1921年4月。此时,五四新文化运动深入人心,白话为文学正宗的观点被广泛接受,文学革命已经从口号变成现实。这样,作者就没有必要再像先前那样,有意抬升《红楼梦》等小说的地位,而是要从学理的角度对这些作品进行深入探讨。

  

   从读者对象来看,亚东图书馆的新式标点本小说是面向广大读者的,因而其序言便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陈独秀显然是注意到这一点的,比如他在1917年8月1日给钱玄同的书信中曾谈及这一点:

  

   喜欢文学的人,对于历代的文学,都应该去切实研究一番才是。(就是极淫猥的小说弹词,也有研究的价值。)至于普通青年读物,自以时人译著为宜。若多读旧时小说,弹词,不能用文学的眼光去研究,却是徒耗光阴,有损无益。并非是我说老究的话,也不是我一面提倡近代文学,一面又劝人勿读小说,弹词,未免自相矛盾,只因为专门研究文学和普通青年读书,截然是两件事,不能并为一谈也。

  

   可见陈独秀将学术研究和指导普通人的阅读是分得很开的。在这篇序言中,他将重点放在指导阅读方面,告诉读者应该领略《红楼梦》的哪些方面,同时也指出这部作品存在的不足。了解这一点对解读这篇序言是很有帮助的。

  

   在这篇序文中,陈独秀将《红楼梦》放在中西小说发展演进的大背景中进行观照。不少研究者对此颇为称道,认为作者眼界开阔,善于宏观把握,这是颇有道理的。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视角并非陈独秀所独有,当时有不少人也是这样来看《红楼梦》等小说的,可以说是一种时代文化风尚。

  

   在序文的前半部分,陈独秀重点阐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善述故事与善写人情的区别,他认为这是历史与小说的区别。善述故事指的是对历史史实的记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各个方面;善写人情则是指对人情世态的描写和展示,包括人物性格的塑造,人物形貌的刻画等。对这两个名词,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它们可能是陈独秀独创的,因为当时还没有合适的术语。不过,陈独秀的目的是很明确的,他希望人们从文学的角度来阅读小说,不赞成把小说和历史混淆起来的做法。

  

   从善述故事和善写人情的角度,陈独秀对中西小说发展演进的差异进行了比较,他认为西方小说由于实证科学的影响,向善写人情的方向发展,小说与历史形成了明确的分工。而中国小说则兼向两个方向发展,因而小说与历史未能形成截然的分工,他认为这样会两败俱伤,相互妨碍。

  

   从中国小说发展的实际来看,应该说陈独秀的把握还是比较到位的,他揭示了中国小说的一个独特现象,那就是小说与历史的纠葛。确实,中国小说在形成发展过程中,深受史传的影响,文言小说如此,白话小说也是如此。影响所及,不仅从史传中取材,学习表达技巧,同时也以史传为追求目标和评价标准。补正史之不足,这是作者创作小说的动机之一,将作者比作司马迁、班固,这是人们对小说作者的最高评价。由于史传的影响,小说的虚构和真实问题始终是一个难于处理的问题,如果写得过实,则没有趣味;虚构更多,则读者难以认同。读者也因此养成了索隐式的独特阅读习惯,总觉得小说背后隐藏着一段真人真事,阅读《金瓶梅》如此,阅读《红楼梦》也是如此。《红楼梦》索隐派一直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屡受打击而不倒,显然与这种传统有关。有的研究者将此归纳为考证派的失职,这是不公平的,长期形成的阅读期待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扭转的。因此,在可以想象的将来,索隐派仍然会有市场。

  

   不过小说在善写人情的同时,如能善述故事,也未尝不可。比如《红楼梦》对饮食、服装、装饰、摆设的精细描写构成人物活动的基本环境,除了揭示人物性格、渲染气氛等功能外,确实具有历史学方面的认识价值,此类描写是否像陈独秀所说的那样“实在讨厌”,则是值得商榷的,毕竟小说内容丰富,可以有多层面、多角度的解读。事实上,西方小说也并不像陈独秀所说的,只往善写人情的方向发展,那些现实主义的作品在描写饮食、服装、装饰、摆设等方面的精细程度甚至要超过《红楼梦》。因此,强调两者的差异是可以的,但如果将善述故事和善写人情截然对立来看,就有些矫枉过正了。

  

   以善述故事和善写人情的区别为基础,陈独秀对《红楼梦》进行了分析,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他指出《红楼梦》兼具两种本领,但认为其善述故事部分“不能得读者人人之欢迎,并且还有人觉得琐屑可厌”,这显然也包括其本人在内。他希望读者“领略《石头记》应该领略他的善写人情,不应该领略他的善述故事”。

  

   同样,基于这种理论,陈独秀对小说创作者和研究者提出了要求,希望作者“只应该做善写人情的小说,不应该作善述故事的小说”。对于研究者,他不赞成“诲淫”角度的道德式批评,也不赞成“拿什么理想,什么主义,什么哲学思想来批评《石头记》”,对索隐派式的研究,他同样表示反对:

  

   至于考证《石头记》是指何代何人底事迹,这也是把《石头记》当作善述故事的历史,不是把他当作善写人情的小说。

  

   这似乎连胡适等考证派的研究方法也包括在内。陈独秀在《红楼梦新叙》中的这些见解有其独到之处,也有可商榷的地方,总的来看,不失为一家之言,还是颇有启发意义的。放到20世纪红学史中,自有其价值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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