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领袖说红楼陈独秀与《红楼梦》(2)
在陈独秀看来,这两大毛病《红楼梦》都有。在1917年6月1日给胡适的信中,他在谈到《金瓶梅》时,曾说过这样的话:
乃以其描写淫态而弃之耶?则水浒、红楼又焉能免。
可见他认为《红楼梦》也是有描写淫态的毛病的。这一点尽管不少人未必认同,但不失为一家之言。显然,陈独秀对待风月床笫之事的描写要求较为严格。至于“过贪冗长”,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陈独秀似乎不大喜欢环境方面的详细描写,但在另外一些人看来,这恰恰代表着古代小说的演进,是小说发展成熟的一个标志。
针对《红楼梦》等小说的这些特点,陈独秀认为它们作为青年读物是不合适的,但完全可以进行学术层面的研究:
喜欢文学的人,对于历代的文学,都应该去切实研究一番才是。(就是极淫猥的小说弹词,也有研究的价值。)
应该说这种态度还是可取的,和胡适后来提倡整理国故的想法是一致的。
这一时期,陈独秀多是以书信的形式谈论文学艺术问题,通信的对象有胡适、钱玄同等人,其见解既有个人的独到见解,也有一定的代表性。
就对《红楼梦》的评价而言,尽管陈独秀、胡适、钱玄同等人的具体说法有异,但基本观点还是比较接近的,即多从白话语言的使用方面对这部作品给予充分肯定,对其思想、艺术成就则有所保留。这一点可以从钱玄同、胡适两人的讨论中看出来。
胡适、钱玄同虽然都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力,提倡白话,反对文言,但他们对古代文学作品的评价却不尽相同,并为此产生了一场小小的争论,两人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对文言小说及一些白话小说作品的评价上。
钱玄同身为文字学家,对胡适、陈独秀等人提倡白话、文学革命之举一直给予坚定的支持,其观点有时比陈、胡二人还要激进。比如他对文言小说采取一笔抹倒的态度,在1917年2月1日给陈独秀的书信中,钱玄同曾这样评价文言小说:
唐代小说,描画淫亵,称道鬼怪,乃轻薄文人浮艳之作,与纪昀蒲松龄所著相同,于文学上实无大价值,断不能与《水浒》《红楼》《儒林外史》诸书相提并论也。
在1917年2月25日给陈独秀的书信中,钱玄同又重复了这一观点:
至于近世《聊斋志异》、《淞隐漫录》诸书,直可谓全篇不通。
对此,胡适在1917年5月10日给陈独秀、钱玄同的书信中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钱先生云:“至于近世《聊斋志异》诸书直可谓全篇不通。”此言似乎太过。《聊斋志异》在吾国札记小说中,以文法论之,尚不得谓之“全篇不通”,但可讥其取材太滥,见识鄙陋耳。
看到胡适的书信后,钱玄同于1917年7月2日给胡适回信,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陈独秀也在1917年6月2日给胡适的书信中对此事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玄同先生谓《聊斋志异》全篇不通,虽未免过当,然作者实无文章天才,有意使典为文,若丑妇人搽胭抹粉,又若今之村学究满嘴新名词,实在令人肉麻。
陈独秀虽然采取折中立场,但和钱玄同的观点比较接近。
此外,钱玄同和胡适对《西游记》、《七侠五义》、《三国演义》、《说岳》等作品的评价也不尽相同。大体说来,钱玄同偏重情绪的宣泄,胡适更多学理的探讨。他们的观点并非截然相反,不过表达方式、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
相比之下,两人对《红楼梦》的看法则比较一致。
在1917年2月25日给陈独秀的书信中,钱玄同对《红楼梦》作了这样的评价:
《红楼梦》断非诲淫,实足写骄侈家庭,浇漓薄俗,腐败官僚,纨袴公子耳。
……
小说之有价值者,不过施耐庵之《水浒》,曹雪芹之《红楼梦》,吴敬梓之《儒林外史》三书耳。
胡适在1917年5月10日给陈独秀、钱玄同的书信中对钱玄同的这一看法表示赞成,并作了补充:
鄙意以为吾国第一流小说,古人惟《水浒》,《西游》,《儒林外史》,《红楼梦》四部。
对此,钱玄同在1917年7月2日给胡适的书信中表示赞同:
以此书(指《西游记》——笔者注)与《水浒》,《儒林外史》,《红楼梦》三书并列为第一流小说,此意玄同极以为然。
同陈独秀一样,钱玄同对《红楼梦》的肯定也是有保留的,这部小说并非他理想中的新文学,这在1917年8月1日给陈独秀的书信中有很明确地表示:
以前我写信给先生和适之先生说,《水浒》、《红楼梦》、《儒林外史》、《西游记》、《金瓶梅》和近人李伯元、吴趼人两家的著作,都是中国有价值的小说。这原是短中取长的意思:也因为现在那种旧文学家的谬见,把欧、曾、苏、王、归、方、姚、曾,这些造劣等假古董的人看做大文学家,反说施耐庵、曹雪芹只会做小说,便把他排斥在文学以外,觉得小说是很下等的文章。所以我们不得不匡正他们的误谬,表彰《水浒》、《红楼梦》那些书。其实若是拿十九、二十世纪的西洋新文学眼光去评判,就是施耐庵、曹雪芹、吴敬梓也还不能算做第一等。
钱玄同对《红楼梦》等小说不满意的原因,也和陈独秀差不多:
虽然配得上称“写实体小说”,但是笔墨总嫌不干净。……施曹两公,也未能免俗(像武松打老虎,贾宝玉初试云雨之类)。
其实,不光是陈独秀、钱玄同,就是新红学的开创者胡适、俞平伯,对《红楼梦》等小说的看法也基本如此。胡适直到晚年,对《红楼梦》的评价都不太高,1960年11月20日,在给苏雪林的书信中,他曾这样写道:
我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大陆上共产党清算我,也曾指出我只说了一句“《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其实这一句话已是过分赞美《红楼梦》了。
俞平伯在其《红楼梦辨》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评价:
平心看来,《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底位置是不很高的。
说起来也不奇怪,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干将们在谈论《红楼梦》时,处在相同的语境中,即贬低文言文以抬升白话文的地位,他们有着基本一致的评价标准,即以西洋文学为参照来观照中国文学。这样,他们立场、观点的接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陈独秀对《红楼梦》的看法在当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一种集体文化意识的表达。
同时也需要指出的是,陈独秀等人对《红楼梦》的评论多为即兴之言,是在特殊语境下进行的观照,在今天看来,还缺少严谨的论证和足够的学术性。对此,应该报以理解之同情,放在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中来看,而不能站在今天的立场上进行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