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索隐到考证对胡适一段学术历程的考察(1)
胡适是新红学的开山祖师,其红学研究以考证为特色,他在红学史上的显赫学术地位是在与索隐派的竞争交锋中获得的,这在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基本学术常识。但是人们很少知道,胡适远在开创新红学之前,就已经在《红楼梦》上下过不少功夫,只不过他所做的是索隐式研究,像很多索隐派红学家那样,否认曹雪芹的著作权,深挖其中的微言大义。因为胡适本人生前没有提及此事,有关材料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公布,外人自然无从得知。
近年来,随着胡适研究的不断升温,大量珍贵资料陆续披露,使得先前围绕胡适产生的不少迷雾和疑问得到澄清和解决。就胡适的红楼梦研究乃至中国古代小说研究而言,《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无疑是一件十分珍贵的学术文献资料,它对了解胡适古代小说研究的动机、心态及早年学术道路皆很有帮助。先前学界在谈到胡适的红学研究时,多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整理国故运动讲起,对胡适早期学术思想的转变过程谈论甚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如今情况则有所不同,借助《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及胡适早年的日记、书信、著作等相关材料,可以对胡适早期学术思想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探讨。
从索隐到考证,表面上看,不过是一位现代学人的一段学术历程。但是,由于胡适生活在一个极为特殊的历史文化时期,加上其在现代学术史上具有风向标、里程碑意义的特殊影响和地位,这段极具个人色彩的学术经历无疑也可看作是中国近现代学术转型的一个缩影。
胡适曾是索隐派
由于学界对《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一文不是特别熟悉,这里稍作介绍。为行文方便,以下皆简称《小说丛话》。
《小说丛话》一文由耿云志主编的《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一书首先予以影印披露,后由曹伯言整理,收入《胡适日记全编》一书中。据曹伯言在《胡适日记全编》一书中介绍:
本文系未刊稿,无写作日期。所用的笔记本、封面题字、行文款式、无标点符号等,与《藏晖室日记》庚戌第二册大体相同,题为《藏晖室笔记之一:小说丛话》,与他在中国公学时主编《竞业旬报》,写《无鬼丛话》、《文苑丛谈》等颇一脉相承,其中关于《红楼梦》的看法,与他后来的观点迥异。从这些方面看来,本文当是他出国留学前在上海时期所作。
根据笔者对黄山书社影印本相关内容的比照考察,曹伯言对该文写作时间的推断是基本可信的,也就是说,《小说丛话》一文大体写于1910年6月左右,该文在胡适生前未曾公开发表。
《小说丛话》采用札记体形式写成。全文共十四则,从内容上看,前八则谈《红楼梦》,第九则谈《金瓶梅》,第十到十二则谈《三侠五义》,最后两则谈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不过全文的段落顺序与分则序号并不一致,显然分则号是后加的。按段落自然顺序,其则号依次为:四、一、二、七、五、六、三、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不过这也正符合札记体的写法,先是有感而发,即兴发挥,写出一个个片段,然后再进行组织编排,连缀成一个整体。行文字体较潦草,时有涂改增删。从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史的角度来看,这无疑是一篇十分重要的学术文献,限于论题,这里只谈其中关于《红楼梦》的部分,即《小说丛话》中的前八则。
就该文谈及《红楼梦》的部分来看,此时的胡适不过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学子,但他对这部作品比较熟悉,而且是下了一番功夫的。其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是在作者问题上,他否认《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与其日后观点迥然不同。如《小说丛话》第一则就明确指出:
《石头记》著者不知何人,然决非曹雪芹也。
随后他举出两条证据:一是在小说第六十九回“胡君荣听了,早已卷包逃走”一句后有太平闲人的评语:“作者无名氏,但云胡老明公而已。”一是作品在第一回只提到曹雪芹进行披阅和增删,并没明说他就是作者。
不过有一个观点他此时即已提出,后来保留并加以发挥,那就是自传说,尽管话没有像后来说得那样明确、透彻。他指出:
《石头记》之作者即贾宝玉,贾宝玉即作者之托名也。
……
夫曰假宝玉,则石而已。石头所自记,故曰《石头记》;石头所自记,即假宝玉所自记也。
至于那位胡老明公,胡适推测是位满洲人,其根据依然有二:一是“作者既为宝玉,而书中之宝玉实为满人,此阅者所共认者也”;一是“‘胡老明公’云者,犹言‘胡儿中之明眼人’也,则自承其为胡人矣”。
对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他先是否认曹雪芹的著作权,随后又指出:
(曹雪芹)能费如许工夫,用如许气力,为《石头记》添毫生色,雪芹实为作者一大知音,然则虽谓此书为曹雪芹作也可。
显然,在作者问题上,他没有把话说得太死。
二是在内容本事问题上,胡适认为《红楼梦》是一部隐含重要史实的政治小说。具体说来,有如下一些观点:
他提出“《石头记》一书,为满洲人而作也”,认为作品中有不少情节为“满汉民族关系重要之点”,“全书以仁清巷起,以仁清巷收,亦可见其为满清作也”,并结合作品具体关目加以证明,比如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劝其在祖坟周围多置田庄房舍、为家族预备后路这段话,他认为这是符合史实的:
所谓祖茔者,满洲三省也。作者悬知两族逼处,终有决裂之一日。而满洲土著,从龙入关,十室九空矣。其人游惰好闲,又尽堕其宗祖骑射之风,一旦受汉人驱逐,势必不能自存,故作者为画策如此。
关于焦大一段,他认为:“焦大者,骄大也。此必开国大功臣,如吴三桂洪承畴之伦”,焦大那段牢骚话“真为开国诸贰臣逆臣同声一哭”,“既引狼入室矣,乃始憎恶其虎狼之行,而丑诋之,直谏之,其一不识时务之尤者矣,终亦必以马粪喂之而已耳”。
第七十四回探春那段话,他认为“可作一篇明史论读。作者深慨明室之亡,故作此极伤心之语,盖亦针对满清而发也”。
三是在思想蕴涵问题上,他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揭露黑暗,批判现实的家庭小说、社会小说和政治小说,并加以具体说明:
《石头记》家庭小说也,社会小说也,而实则一部大政治小说也,故曰政,曰王,曰赦,曰刑,曰史,曰礼。为政而权操于内,故其妇曰王,其侄亦曰王。外赦而内刑,言不相孚也。史之为言已成陈迹也,李之为言礼也、理也。刑足以破家,即足以亡国,作者之意深矣。非礼与理,其孰能善其终哉!
此外,他还指出:
《石头记》专写一极专制之家庭,实则一极专制之国家也。七十一回以后,便纯是一极阴惨的专制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