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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军机要枢,行政改革
事无大小,事必躬亲
作者 : 梅朝荣


   事无大小,事必躬亲

   雍正帝在创建军机处的同时,也明确了军机处的主要工作职责。大致上可归为三类,即不时应召商议军机要务;面奉谕旨草拟文书;管理文书档案。

  

   不时召对商议军机要务,是指参议国家各种政事事务,议题由雍正帝本人来决定,参议范围很广泛,有军务、人事、典礼等等。让军机处参与议事,并不表示给了他们决定事务的职权,皇上只是通过参议向他们征求意见,至于事情应如何决定,如何处理,诸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就无权过问或从中阻挠了。说得直白一些,当时的军机处人员没有固定职权,纯属顾问性质。在一般情况下,每天凌晨三时至五时,军机大臣及军机章京就要进入值班房,早上,雍正帝召见他们。如果有紧急要务,也可能提前召见,甚至一日要接见多次。雍正初年,在军机大臣中,张廷玉是雍正帝最得力的宠臣之一,也是最忙碌的一位,有时一日召见多达十余次,特别是在西北两路用兵期间,入值自晨至暮,有时甚至要忙碌到一鼓、二鼓,直到鄂尔泰内召充任军机大臣,张廷玉才稍微轻松一点。可见,勤政者并不是雍正帝一人。由于他们公务繁忙,雍正帝给了他们许多格外恩典,如每日入值的军机大臣、章京饭食,都由膳房供给,满汉章京散值后可以去方略馆聚餐。这样,他们就会更加尽心尽力地去做事。

  

   在军机处创办初期,军机处协助雍正帝办理的头等大事是西北两路用兵。雍正十年(1732年)二月,宁远大将军岳钟琪奏劾副将军石文焯纵敌,雍正帝命军机大臣议奏。同年,西路军大本营移驻穆垒,雍正帝选定六月初四日巳时启行,于四月十三日命军机大臣通知岳钟琪:“将一应事宜预先留心备办,但军机切宜缜密,以防漏泄。”其他方面的军政、八旗事务,往往也命军机大臣办理。雍正九年(1731年),雍正帝以山东登州是滨海重镇,仅有六千兵丁驻防,不敷应对,命军机大臣详议是否需要增兵。由此可见,军机处初创时的主要职责是在办理战争、军政和八旗事务上,体现了一个“军”字。后来它已经将范围扩大为所有机要政事了,连大学士、六部、九卿、督抚、将军、提督、都统,甚至连学差、主考以及驻外使节的简放都需要由军机处开单请旨。

  

   面奉谕旨草拟文书,这是军机处的第二个工作职责,也是很重要的工作职责。清代皇帝的诏令有数种,主要的是“旨”、“敕”、“上谕”三种。所谓旨,是指批答朝廷内外官员有关一般事务的题本的文书。所谓敕,是颁给各地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学政、总兵官、钞关税使的公文。这两种公文原来均由内阁草拟,皇帝批准后发六科抄出,宣示有关衙门和官员执行,无多少机密可言。所谓上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宣布巡幸、谒陵、经筵、赈济及侍郎、知府、总兵以上文武官员黜陟调补等事,也由内阁六科转抄送发。这种上谕经手多人,几乎无密可保,因此可称为“明发上谕”。另外一种形式是 “告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罚之不当者”,都属于不便或不宜公开的内容。因此,在军机处创建之后,这些事情由一名军机大臣单独面承皇上,拟写公文,密封发出,称“寄信上谕”。这种公文因不经内阁六科之手,而直接出自内廷,所以又称廷寄。“寄信上谕”在雍正朝经张廷玉规划,形成完备制度。凡发给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的,叫“军机大臣字寄”;凡发给盐政、关差、布政使、按察使的,叫“军机大臣传谕”。字寄、传谕封函表面都注明“某处某官开拆”,封口处钤印军机处印信后,交兵部捷报处发送,具体承担递送任务的是各地驿站。军机处根据公文紧急程度,将递送速度写在函面,凡标“马上飞递”字样的,皆要求日行三百里;遇到更紧急情况,则具体写明行驶里数,或四百里、五百里。

  

   军机处的第三个工作是为皇上管理文书档案。官员的奏折,皇帝亲自阅览后,无论有朱批的还是没有朱批的,都交给军机处抄成副本,加以保存。雍正帝很重视军机处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军机处内设立了清档房、汉档房,以分别管理满、汉文的档案。凡档房收存的档案都要逐件进行登记,名为“随手登记档”。凡经过皇帝朱批的奏折,由军机大臣奏请另外缮写一份,以备阙失;未经朱批的,以原折存案,每半月一包,按年月日顺序归档。同时,军机处还建立了定期清查军机处档案的制度,每次清查都建立有档案清册,并有折片数目、档册篇页数目及清查档案的记录等。这种记录工作全由军机章京执笔,十分辛苦,他们所干的工作颇类似于各部院吏员的活计。雍正帝之所以会这样做,一是为了保存各种档案,二是为了便于将来查寻各种资料。

  

   军机处官员的工作责任看似十分重大,其实没有任何实权。在当时,所谓的“军机处”实际上完全是雍正帝处理军务的一个秘书班子。这个秘书班子的职责本来是由内阁、议政大臣完成的,雍正帝现在绕开了内阁和议政大臣,这样,实际上就削弱、剥夺了内阁和议政大臣的权力。
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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